【公告】關于十六團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公告
為保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區域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頒布的《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辦法》、《兵團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將一師阿拉爾市十六團人影作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作業目的:人工影響天氣(簡稱人影),是為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合理利用氣候資源,在適當條件下通過科技手段對局部大氣的物理、化學過程進行人工影響,實現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霧、防霜等目的的活動。
二、作業時間:一師阿拉爾市十六團一連至十七連等固定作業點和流動火箭作業點,每年4月10日-10月15日為作業期,在此期間天氣符合作業條件且經批準的時段內開展作業。
三、作業設備:65式雙37高炮、火箭發射系統,主要開展人影防雹作業。
四、作業區域:一師阿拉爾市十六團所轄區域,高炮作業點半徑10公里、火箭發射架作業點半徑15公里,圓形范圍內為彈著點區域,在該區域內可能掉落未爆炸彈頭、未完全爆炸彈頭碎片及火箭殘骸。作業期間無關人員應盡量應不要進入此區域,作業時不要靠近圍觀,以免發生意外傷害,附近單位領導應協助警戒和宣傳。
五、彈藥殘骸:65式雙37高炮和火箭發射的人雨彈、火箭彈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彈丸碎片和殘骸下落對環境沒有污染。
六、特別提醒:若發現未爆炸彈丸、未完全爆炸彈頭碎片及火箭殘骸,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切不要擅自撿拾,更不能自行拆卸,應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人民武裝部、人影主管部門,以便妥善處理。如撿拾后因拆卸、敲擊、藏匿或轉賣等,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引起法律責任的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事故報告:因人影作業導致房屋受損、人畜傷害等意外事故發生,請及時向當地派出所、單位、人影主管部門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開展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
聯系電話:0997-4991039
特此公告。
第一師阿拉爾市十六團人民武裝部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