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團域范圍內禁火的通告
關于在團域范圍內禁火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全國森林草原防滅火和防汛抗旱指揮部《全國森林草原防滅火和防汛抗旱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充分認識隨意焚燒農作物殘枝、廢棄物及殘膜等,所帶來的嚴重危害,禁止在團域范圍內隨意點火焚燒廢棄物,預防空氣污染、森林火災發生,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財產和生態安全,根據《環境保護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團域范圍內禁火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火范圍:全團轄區范圍內,凡屬農田內外、農田防護林、道路、渠道、城區、住宅區及空閑地、荒地等地段,均劃定為禁火區。
二、禁火時間:每年1月到12月
三、禁火期嚴禁在防火區內開展以下活動:1、嚴禁在城區、住宅區內隨意焚燒垃圾;2、嚴禁未經許可攜帶火種進入林區(地);
3、嚴禁在農田、農排內外、空閑地、荒地等燒茬、燒荒、燒秸稈、燒果樹殘枝、殘膜、垃圾廢棄物等活動;
4、嚴禁在林內點火取暖、照明及野炊;
5、嚴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誘發火災的活動。
6、在禁火期以及高火險區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四、落實責任:各單位及有關禁火、防滅火成員單位要強化責任落實,加強日常《環境保護法》、《森林法》的學習宣傳;落實日常巡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五、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有關職能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災,都必須立即向金銀川鎮人民政府或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聯系電話:
一團派出所:0997-2310110
一團經濟發展辦公室(安全辦公室):0997-2310014,
13899265606
一團農業發展服務中心:0997-2311285
終審:一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