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內容
來信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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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標題 | 電子勞動合同是否為書面勞動合同 | ||
來信人 | 蔡** | 來信日期 | 2021-01-22 |
信件索引號 | 202100019 | ||
信件內容 |
尊敬的貴局領導: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隨著社會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同時也基于綠色環保等深入人心,加之用人單位提升企業效率,降低人力、物力、財力成本的考量,電子合同、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等簽約方式開始興起,方興未艾。電子勞動合同極大的節約用人單位的人力、物力、財力,并且能夠做到長期存儲,同時也對節能減排做出巨大的貢獻,現在已經有很多企業都要求員工簽電子勞動合同,我作為企業員工,勞動合同與我密切相關,面對這種趨勢或企業的做法,以及人社部、北京人社局的最新發文,不知貴局如何看待,希望可以解答我的疑惑。 因此,我想真摯的咨詢一下: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電子勞動合同,是否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書面勞動合同”? 2.從國家政策層面,貴局是否鼓勵、支持電子勞動合同取代紙質勞動合同?以上兩個問題,期待您的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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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狀態 | 已公開 | 辦理狀態 | 已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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