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曾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水利工程管理服務中心下屬基層單位一名干部,于2018年兵團事業單位招聘時從內地招考過來,當時招考文件上面并沒有具體注明工勤崗,只標注了工作人員,到沙井子水利管理處后才知道我們被定為工勤崗,我們這一批人共33人,一直干著工勤崗位的工作,直到2020年水利改革時兵團人事管理處說他們從來沒招過工勤崗,他們招考的都是管理崗,也就是說我們考進來時就是管理崗,所以在水利改革時我們順轉為干部崗位,但是從2020年7月份水利改革結束至我2021年3月離職,我們的工資依舊按照工勤崗位,也就是技工5的工資發放(據了解,和我同一批考入還在職的同事至今都還是工勤工資),而且今年發的績效獎也同樣按照技工5的檔位發放,距離我們考過來已經三年多時間,水利改革結束后我們在各自崗位兢兢業業的工作,從來沒有因為身份問題而心生埋怨,但是單位曾經承諾我們的至今沒有做到,現在我們想請問承諾的工資差還能補嗎?績效獎金少的那部分能補嗎?工資什么時候能調整過來?由于此事涉及人數較多,對于此事意見較大,而且我們都是從內地考過來的,對新疆寄予殷切期望,希望扎根邊疆,想為新疆發展做出貢獻。希望領導給予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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