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00000-2021-00619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11-15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政策解讀 | |
關鍵詞: |
關于《阿拉爾市本級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解讀
一、起草背景
自2004年阿拉爾市建市以來,各部門雖依法行使相關行政職能,但始終沒有系統全面梳理過本部門權責清單。
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了權力清單制度的工作目標是通過建立權力清單和相應責任清單制度,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職責權限,大力推動簡政放權,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和科學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協調機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2017年阿拉爾市各部門梳理了依法行使的約320余項。
為進一步健全和轉變“政”的職能,在自治區授予兵團、兵團下放師市3021項行政職權基礎上,對標法律法規中縣級市應有職能,系統的厘清政府權力家底,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職、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
二、起草依據
根據《師市辦公室印發<關于統籌推進師市政務服務重點工作細化方案>的通知》(師市辦發〔2021〕16號)文件中,“建立、發布規范完整的事項目錄。按照統一要求,在師市機關各部門編制、發布權責清單基礎上,負責指導協調各部門編制、發布阿拉爾市權責清單”工作安排。
三、起草過程
2021年5月11日,《師市辦公室印發<關于統籌推進師市政務服務重點工作細化方案>的通知》(師市辦發〔2021〕16號)文件要求編制、發布阿拉爾市權責清單。
2021年6月初,為確保阿拉爾市權責清單梳理工作的合法性、權威性、時效性,下發《關于開展阿拉爾市本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梳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梳理范圍、強調工作要求和初稿完成時限。
2021年6月26日-7月30日,28個部門梳理權責清單初稿;按內部初審、專人報審、修改完善、部門集體研究簽字蓋章等程序壓茬推進,做到“應梳盡梳”。
2021年8月5日,形成《阿拉爾市本級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四、主要內容
28個部門共計梳理市級權責清單3389項。《阿拉爾市本級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送審稿)》共計3389項行政職能和執法權,按職權類別:行政許可185項、行政處罰2714項、行政強制68項、行政征收8項、行政給付13項、行政檢查190項、行政確認26項、行政獎勵26項、行政裁決1項、其他158項。
一、起草背景
自2004年阿拉爾市建市以來,各部門雖依法行使相關行政職能,但始終沒有系統全面梳理過本部門權責清單。
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了權力清單制度的工作目標是通過建立權力清單和相應責任清單制度,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職責權限,大力推動簡政放權,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和科學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協調機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2017年阿拉爾市各部門梳理了依法行使的約320余項。
為進一步健全和轉變“政”的職能,在自治區授予兵團、兵團下放師市3021項行政職權基礎上,對標法律法規中縣級市應有職能,系統的厘清政府權力家底,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職、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
二、起草依據
根據《師市辦公室印發<關于統籌推進師市政務服務重點工作細化方案>的通知》(師市辦發〔2021〕16號)文件中,“建立、發布規范完整的事項目錄。按照統一要求,在師市機關各部門編制、發布權責清單基礎上,負責指導協調各部門編制、發布阿拉爾市權責清單”工作安排。
三、起草過程
2021年5月11日,《師市辦公室印發<關于統籌推進師市政務服務重點工作細化方案>的通知》(師市辦發〔2021〕16號)文件要求編制、發布阿拉爾市權責清單。
2021年6月初,為確保阿拉爾市權責清單梳理工作的合法性、權威性、時效性,下發《關于開展阿拉爾市本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梳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梳理范圍、強調工作要求和初稿完成時限。
2021年6月26日-7月30日,28個部門梳理權責清單初稿;按內部初審、專人報審、修改完善、部門集體研究簽字蓋章等程序壓茬推進,做到“應梳盡梳”。
2021年8月5日,形成《阿拉爾市本級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四、主要內容
28個部門共計梳理市級權責清單3389項。《阿拉爾市本級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送審稿)》共計3389項行政職能和執法權,按職權類別:行政許可185項、行政處罰2714項、行政強制68項、行政征收8項、行政給付13項、行政檢查190項、行政確認26項、行政獎勵26項、行政裁決1項、其他15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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