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00000-2021-00511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5-30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新兵辦發〔2021〕30號 | 主題分類: | 政策文件 |
關鍵詞: |
兵團辦公廳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師市、院(校),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43號)精神,激發全民健身熱情,提升體育消費意識,推動兵團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經兵團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體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兵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緊緊圍繞新疆工作總目標,聚焦兵團職責使命,推進改革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積極實施全民健身行動,讓經常參加體育鍛煉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充分發揮體育產業在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重要作用,強化體育產業要素保障,激發市場活力和消費熱情,助推健康兵團、旅游興疆戰略,推動體育產業成為兵團經濟發展的新興產業。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 深化體育協會改革。推進兵師團三級各類體育協會建設,加強對兵團單項體育協會的行業監管和政策扶持。支持兵團單項體育協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鼓勵市場主體承辦體育賽事。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各師市。以下除特別指出的外均需各師市負責,不再列出)
2. 完善賽事管理服務機制。按照國家體育賽事活動辦賽指南、參賽指引,明確舉辦基本條件、標準、規則和各相關主管部門的責任。建立跨部門的體育賽事活動綜合服務機制或例會制度。利用公安部開發的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許可預受理系統,為賽事活動承辦方申請許可提供便利。改進商業性體育賽事活動的安全管理措施。(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公安局)
3. 推進場館運營管理改革。推進公共體育場館“改造功能、改革機制”工程。對政府投資新建體育場館,推行第三方運營。(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4. 推動公共資源向體育賽事活動開放。圍繞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原、沙漠等自然資源,綜合考慮生態、防洪、供水安全等因素,參照制定允許開展的體育賽事活動目錄,明確申請條件和程序。在符合公路、鐵路、水運、民航相關安全規范的前提下,推動自行車、運動船艇、滑雪板器材、馬匹、運動汽車等便利化運輸。(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林草局)
5. 加強對高危險性和特殊體育經營活動場所的監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嚴格履行審批、許可、處罰程序,全面實施綜合執法,規范管理運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司法局)
(二)積極優化發展環境
6. 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體育企業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小微企業財稅優惠等政策。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按規定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鼓勵通過談判協商、參與市場化交易等方式,確定體育場館及健身休閑設施使用電氣熱的價格。(責任單位:兵團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7.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體育企業應收賬款、知識產權等質押貸款創新。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將中小微企業中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納入支持范圍。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相關保險產品。(責任單位:兵團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
8. 保障體育產業用地。兵團各級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體育用地布局,加大對體育產業新增建設用地的支持力度。在符合規劃并經批準后,可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土地興辦體育產業;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用出讓、租賃等方式辦理。鼓勵在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符合條件的“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發展體育產業。(責任單位:兵團自然資源局、林草局)
(三)積極促進體育消費
9. 鼓勵體育消費。加強公共體育服務供給,完善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補助機制,鼓勵公共體育場館延長開放時間,開發健身產品,提供體育培訓服務。鼓勵群眾健身消費,培養健身技能,激活健身培訓市場。支持數字體育APP開發,鼓勵開展線上賽事、線上培訓等新業務,發展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居家式健身產業。圍繞體育產業規劃、城市體育用地供給、社區體育設施配套、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等要素,積極打造體育消費試點城市。(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
10. 培養終身體育鍛煉習慣。完善學校體育“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教學模式,教會每名學生熟練掌握1—2項終身受益的運動技能。加強對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職工體育活動的指導,鼓勵將健身休閑活動作為工會活動和職工福利內容。支持各級各類體育協會及有資質的社會組織組織開展適合不同人群的各類健身活動。(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總工會)
11. 激發體育消費活力。支持體育培訓市場健康發展。積極構建兵團、師市、團鎮、連隊(社區)四級全民健身活動競賽體系,不斷完善青少年體育競賽體系,發揮以足球、籃球、乒乓球、體育舞蹈等賽事作為體育消費龍頭的帶動作用,豐富節假日體育賽事供給,激發大眾體育消費需求。打造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12. 優化體育消費環境。加強體育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宣傳推廣。完善體育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加強對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和體育從業人員上崗資格的監管,嚴格落實體育市場黑名單管理制度,完善準入退出制度,加大對體育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體育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市場監管局)
(四)推進體育設施建設
13. 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加大基層體育設施建設力度,支持合理利用公園綠地、市政用地建設足球場、籃球場等體育設施,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并依法按約定享受相應權益。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利用工業廠房、商業用房、倉儲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頂、地下室等空間依法依規開展體育設施建設,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建設用地過渡期支持政策。已交付的體育設施由體育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確保落實體育用途。按照國家要求,落實好兵團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挖掘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潛力。(責任單位:兵團發展改革委、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教育局)
(五)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14. 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作用。完善公共財政體育投入機制。合理劃分兵團和師市在體育領域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加大政府性基金與一般公共預算統籌投入力度。積極探索成立兵團體育產業發展聯合會,設立由兵師出資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的兵團體育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兵團體育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15. 推動體育社會組織發展。加強體育社會組織建設,符合直接登記條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辦理登記。加強體育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推動體育社會組織向基層延伸拓展,構建覆蓋城鄉的體育社會組織網絡。對運行良好、積極作為、社會認可、注重行業自律的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促進各類體育組織與體育企業合作。加強全民健身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兵團社會體育指導員考核評價與激勵機制。(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民政局)
(六)著力優化產業結構
16. 提升體育服務業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閑、競賽表演、場館服務、體育經紀、體育培訓、體育傳媒等服務業態,創新商業模式,延伸產業鏈條。探索開展體育服務業質量監測,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市場監管局)
17. 加快發展冰雪產業。大力發展大眾滑雪、滑冰等項目,大力推動北疆師市冰雪運動場地設施建設。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建設冰雪場地。實施冰雪運動進校園、進景區。(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林草局、教育局)
(七)全面優化產業布局
18. 打造體育產業核心增長極。重點培育石河子市、阿拉爾市等一批兵團體育產業發展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城市,構建引領兵團體育產業整體協調發展格局。(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
19. 促進區域特色體育產業發展。以兵團資源稟賦為依托,著力構建健身休閑、山地戶外、冰雪、汽摩、航空、足球、籃球等運動項目產業合理布局。鼓勵有條件的師市開展熱氣球、三角翼、滑翔傘、無人機以及攀巖、漂流、汽車和沙漠越野等戶外運動項目。重點圍繞石河子市、北屯市等地發展寒地冰雪經濟,推動冰雪旅游,打造冰雪產業。(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
20. 助力“一帶一路”建設。加強兵地融合,積極參與推動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體育文化、體育產業、體育項目、體育人才及體育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按照常態化、國際化、專業化、市場化的標準和要求,參與以“一帶一路”為主題的足球、籃球、拳擊、馬拉松、自行車等國際邀請賽,打造多元體育文化交流平臺,積極服務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外辦)
(八)積極推動產業融合
21. 推動體醫融合發展。鼓勵醫院培養和引進運動康復師,積極推廣“運動處方”,推動形成體醫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務模式。為不同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運動健身方案或運動指導服務,推廣科學健身,提升健身效果。加強針對老年群體的非醫療健康干預,支持構建慢性疾病運動干預體醫結合服務新模式,普及健身知識,組織開展健身活動。(責任單位:兵團衛生健康委、民政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2. 推動體旅融合發展。落實“旅游興疆”戰略,推行健康旅游理念,積極探索打造1—2個體育旅游精品示范區,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體育旅游精品線路、精品賽事、精品項目和精品目的地。鼓勵在景區建設健身步道、騎行車道及相關體育場地,將登山、徒步、露營、路跑等體育運動項目作為發展體育旅游的重要方向。全面開發冰雪旅游、沙漠旅游資源,通過開展冰雪賽事、沙漠體育等廣泛宣傳推介兵團冰雪、沙漠旅游。(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林草局、發展改革委)
23. 加快體教融合發展。建立教育、體育部門定期研究體教融合工作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進體育專業人才和機構為學校體育課外訓練和競賽提供指導服務。建設體教深度融合的青少年體育教學、訓練和競賽體系,深入推進體育傳統項目示范校及冰雪項目示范校建設。鼓勵將體育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戶外運動營地納入青少年研學基地。加強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鼓勵高校搭建大學生體育產業創新創業孵化平臺。(責任單位:兵團教育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九)加快打造發展載體
24. 鼓勵建設體育服務綜合體。支持第一師阿拉爾市、第二師鐵門關市、第八師石河子市、第十二師等師市,率先推進建設體育特色鮮明、服務功能完善、經濟效益良好的綜合體項目。在現有基礎上,爭取支持推進建設一批規劃科學、特色突出、產業集聚的運動休閑特色小鎮。(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
25. 加強體育產業基地建設。推動形成一批運轉良好、帶動能力強的兵團體育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單位和示范項目。(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6. 探索體育產業創新試驗區建設。鼓勵各師市在體制機制、主體培育、融合發展等方面探索實踐。(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
(十)夯實體育產業基礎
27. 建立體育產業統計體系。各級體育、統計部門加強協作,開展體育產業統計監測,到2022年基本建立形成及時、全面、準確的體育產業數據定期發布機制。(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統計局)
28. 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鼓勵普通高校、職業院校設置體育產業相關專業,形成有效支撐體育產業發展的高層次人才培養體系。鼓勵校企合作,培養體育產業項目經營策劃、運營管理、技能操作等應用型專業人才。建立在體育經營場所從業的體育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定制度。(責任單位:兵團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要加強對本實施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督促。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同聯動。各師市要建立相關協調機制,強化政策銜接,高位推動落實,做到思想重視、責任到位、措施有力、確保實效。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2021年4月17日印發
各師市、院(校),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43號)精神,激發全民健身熱情,提升體育消費意識,推動兵團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經兵團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體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兵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緊緊圍繞新疆工作總目標,聚焦兵團職責使命,推進改革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積極實施全民健身行動,讓經常參加體育鍛煉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充分發揮體育產業在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重要作用,強化體育產業要素保障,激發市場活力和消費熱情,助推健康兵團、旅游興疆戰略,推動體育產業成為兵團經濟發展的新興產業。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 深化體育協會改革。推進兵師團三級各類體育協會建設,加強對兵團單項體育協會的行業監管和政策扶持。支持兵團單項體育協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鼓勵市場主體承辦體育賽事。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各師市。以下除特別指出的外均需各師市負責,不再列出)
2. 完善賽事管理服務機制。按照國家體育賽事活動辦賽指南、參賽指引,明確舉辦基本條件、標準、規則和各相關主管部門的責任。建立跨部門的體育賽事活動綜合服務機制或例會制度。利用公安部開發的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許可預受理系統,為賽事活動承辦方申請許可提供便利。改進商業性體育賽事活動的安全管理措施。(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公安局)
3. 推進場館運營管理改革。推進公共體育場館“改造功能、改革機制”工程。對政府投資新建體育場館,推行第三方運營。(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4. 推動公共資源向體育賽事活動開放。圍繞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原、沙漠等自然資源,綜合考慮生態、防洪、供水安全等因素,參照制定允許開展的體育賽事活動目錄,明確申請條件和程序。在符合公路、鐵路、水運、民航相關安全規范的前提下,推動自行車、運動船艇、滑雪板器材、馬匹、運動汽車等便利化運輸。(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林草局)
5. 加強對高危險性和特殊體育經營活動場所的監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嚴格履行審批、許可、處罰程序,全面實施綜合執法,規范管理運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司法局)
(二)積極優化發展環境
6. 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體育企業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小微企業財稅優惠等政策。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按規定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鼓勵通過談判協商、參與市場化交易等方式,確定體育場館及健身休閑設施使用電氣熱的價格。(責任單位:兵團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7.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體育企業應收賬款、知識產權等質押貸款創新。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將中小微企業中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納入支持范圍。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相關保險產品。(責任單位:兵團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
8. 保障體育產業用地。兵團各級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體育用地布局,加大對體育產業新增建設用地的支持力度。在符合規劃并經批準后,可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土地興辦體育產業;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用出讓、租賃等方式辦理。鼓勵在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符合條件的“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發展體育產業。(責任單位:兵團自然資源局、林草局)
(三)積極促進體育消費
9. 鼓勵體育消費。加強公共體育服務供給,完善公共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補助機制,鼓勵公共體育場館延長開放時間,開發健身產品,提供體育培訓服務。鼓勵群眾健身消費,培養健身技能,激活健身培訓市場。支持數字體育APP開發,鼓勵開展線上賽事、線上培訓等新業務,發展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居家式健身產業。圍繞體育產業規劃、城市體育用地供給、社區體育設施配套、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等要素,積極打造體育消費試點城市。(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
10. 培養終身體育鍛煉習慣。完善學校體育“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教學模式,教會每名學生熟練掌握1—2項終身受益的運動技能。加強對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職工體育活動的指導,鼓勵將健身休閑活動作為工會活動和職工福利內容。支持各級各類體育協會及有資質的社會組織組織開展適合不同人群的各類健身活動。(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總工會)
11. 激發體育消費活力。支持體育培訓市場健康發展。積極構建兵團、師市、團鎮、連隊(社區)四級全民健身活動競賽體系,不斷完善青少年體育競賽體系,發揮以足球、籃球、乒乓球、體育舞蹈等賽事作為體育消費龍頭的帶動作用,豐富節假日體育賽事供給,激發大眾體育消費需求。打造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12. 優化體育消費環境。加強體育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宣傳推廣。完善體育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加強對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和體育從業人員上崗資格的監管,嚴格落實體育市場黑名單管理制度,完善準入退出制度,加大對體育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體育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市場監管局)
(四)推進體育設施建設
13. 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加大基層體育設施建設力度,支持合理利用公園綠地、市政用地建設足球場、籃球場等體育設施,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并依法按約定享受相應權益。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利用工業廠房、商業用房、倉儲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頂、地下室等空間依法依規開展體育設施建設,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建設用地過渡期支持政策。已交付的體育設施由體育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確保落實體育用途。按照國家要求,落實好兵團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挖掘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潛力。(責任單位:兵團發展改革委、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教育局)
(五)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14. 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作用。完善公共財政體育投入機制。合理劃分兵團和師市在體育領域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加大政府性基金與一般公共預算統籌投入力度。積極探索成立兵團體育產業發展聯合會,設立由兵師出資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的兵團體育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兵團體育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15. 推動體育社會組織發展。加強體育社會組織建設,符合直接登記條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辦理登記。加強體育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推動體育社會組織向基層延伸拓展,構建覆蓋城鄉的體育社會組織網絡。對運行良好、積極作為、社會認可、注重行業自律的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促進各類體育組織與體育企業合作。加強全民健身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兵團社會體育指導員考核評價與激勵機制。(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民政局)
(六)著力優化產業結構
16. 提升體育服務業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閑、競賽表演、場館服務、體育經紀、體育培訓、體育傳媒等服務業態,創新商業模式,延伸產業鏈條。探索開展體育服務業質量監測,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市場監管局)
17. 加快發展冰雪產業。大力發展大眾滑雪、滑冰等項目,大力推動北疆師市冰雪運動場地設施建設。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建設冰雪場地。實施冰雪運動進校園、進景區。(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林草局、教育局)
(七)全面優化產業布局
18. 打造體育產業核心增長極。重點培育石河子市、阿拉爾市等一批兵團體育產業發展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城市,構建引領兵團體育產業整體協調發展格局。(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
19. 促進區域特色體育產業發展。以兵團資源稟賦為依托,著力構建健身休閑、山地戶外、冰雪、汽摩、航空、足球、籃球等運動項目產業合理布局。鼓勵有條件的師市開展熱氣球、三角翼、滑翔傘、無人機以及攀巖、漂流、汽車和沙漠越野等戶外運動項目。重點圍繞石河子市、北屯市等地發展寒地冰雪經濟,推動冰雪旅游,打造冰雪產業。(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
20. 助力“一帶一路”建設。加強兵地融合,積極參與推動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體育文化、體育產業、體育項目、體育人才及體育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按照常態化、國際化、專業化、市場化的標準和要求,參與以“一帶一路”為主題的足球、籃球、拳擊、馬拉松、自行車等國際邀請賽,打造多元體育文化交流平臺,積極服務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外辦)
(八)積極推動產業融合
21. 推動體醫融合發展。鼓勵醫院培養和引進運動康復師,積極推廣“運動處方”,推動形成體醫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務模式。為不同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運動健身方案或運動指導服務,推廣科學健身,提升健身效果。加強針對老年群體的非醫療健康干預,支持構建慢性疾病運動干預體醫結合服務新模式,普及健身知識,組織開展健身活動。(責任單位:兵團衛生健康委、民政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2. 推動體旅融合發展。落實“旅游興疆”戰略,推行健康旅游理念,積極探索打造1—2個體育旅游精品示范區,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體育旅游精品線路、精品賽事、精品項目和精品目的地。鼓勵在景區建設健身步道、騎行車道及相關體育場地,將登山、徒步、露營、路跑等體育運動項目作為發展體育旅游的重要方向。全面開發冰雪旅游、沙漠旅游資源,通過開展冰雪賽事、沙漠體育等廣泛宣傳推介兵團冰雪、沙漠旅游。(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林草局、發展改革委)
23. 加快體教融合發展。建立教育、體育部門定期研究體教融合工作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進體育專業人才和機構為學校體育課外訓練和競賽提供指導服務。建設體教深度融合的青少年體育教學、訓練和競賽體系,深入推進體育傳統項目示范校及冰雪項目示范校建設。鼓勵將體育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戶外運動營地納入青少年研學基地。加強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鼓勵高校搭建大學生體育產業創新創業孵化平臺。(責任單位:兵團教育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九)加快打造發展載體
24. 鼓勵建設體育服務綜合體。支持第一師阿拉爾市、第二師鐵門關市、第八師石河子市、第十二師等師市,率先推進建設體育特色鮮明、服務功能完善、經濟效益良好的綜合體項目。在現有基礎上,爭取支持推進建設一批規劃科學、特色突出、產業集聚的運動休閑特色小鎮。(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
25. 加強體育產業基地建設。推動形成一批運轉良好、帶動能力強的兵團體育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單位和示范項目。(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6. 探索體育產業創新試驗區建設。鼓勵各師市在體制機制、主體培育、融合發展等方面探索實踐。(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
(十)夯實體育產業基礎
27. 建立體育產業統計體系。各級體育、統計部門加強協作,開展體育產業統計監測,到2022年基本建立形成及時、全面、準確的體育產業數據定期發布機制。(責任單位: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統計局)
28. 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鼓勵普通高校、職業院校設置體育產業相關專業,形成有效支撐體育產業發展的高層次人才培養體系。鼓勵校企合作,培養體育產業項目經營策劃、運營管理、技能操作等應用型專業人才。建立在體育經營場所從業的體育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定制度。(責任單位:兵團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要加強對本實施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督促。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同聯動。各師市要建立相關協調機制,強化政策銜接,高位推動落實,做到思想重視、責任到位、措施有力、確保實效。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2021年4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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