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00000-2021-00112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8-01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組織機構 | |
關鍵詞: |
第一師阿拉爾市黨委政法委機構職能
一、主要職責
(一)政法工作
1.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政法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師市黨委的工作部署,領導、管理、監督、協調師市政法工作。
2.調查分析師市社會管理和政法工作形勢,研究有關方針、政策性問題,為師市黨委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負責研究師市社會穩定形勢和應采取的對策,對一定時期內師市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貫徹落實。
4.監督師市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師市嚴肅法紀、落實黨的方針的具體措施;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指導、督促有關案件的查處工作。
5.支持、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督促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查處大案、要案;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6.負責組織領導、協調指導師市維護穩定工作;擬定有關的工作目標和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貫徹落實。
7.研究加強師市政法隊伍建設的措施;監督、檢查和指導政法機關的廉政建設;協助管理師市政法機關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8.組織協調事關師市維穩、反恐、重大刑事治安應急案件處置工作。
9.全面負責本部門、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 0.承辦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在師市黨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掌握師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情況,分析形勢,研究新情況、 新問題,提出相應的措施建議,為師市黨委決策提供依據。
2.根據上級部署和師市實際情況,制定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3.檢查指導師市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和促進各項治理措施的落實。
4.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司其職,協調合作,找出解決治安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搞好信息收集、反饋,總結推廣經驗,組織考核評比,提出獎懲建議。
6.加強辦公室自身業務和思想建設,完成綜治委交辦的事項。
(三)防范和處理邪教工作
1.在師市黨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做好處理“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工作,維護師市穩定。
2.掌握處理“法輪功”和有害氣功組織工作情況,研究對策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督促、檢查各單位和相關部門落實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協調指導處置“法輪功”和有害氣功組織策劃的鬧事活動和突發事件。
4.研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協調各單位、部門提出宣傳教育、依法打擊的具體辦法。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情況,總結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斗爭的經驗,組織交流,推動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政法委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政法機關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政法系統重要情況的收集匯總工作;負責會務、文秘、機要、保密、統計、電子政務、檔案管理、信息反饋、督促檢查、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政法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承辦協管干部方面的業務工作;指導政法系統干警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及專項教育活動;負責對政法系統干警政治理論學習、業務培訓工作,進行考核與指導;指導并組織政法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師市維穩辦業務及值班工作、法學會業務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治辦業務工作。
(三)執法監督科:
負責督促政法系統依法及時辦理有重大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負責執法檢查、案件評查、案件督辦和有關法律政策問題協調、重大執法活動和事項報告備案工作;負責涉法涉訴日常信訪工作;負責司法救助工作;負責610辦的業務工作。
三、人員編制
師市政法委行政編制15名(師編制1 0名,市編制5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4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負責人 綜合科科長 張雷 4618036
辦公時間: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辦公地址:阿拉爾市勝利大道1號政府辦公樓5樓
一、主要職責
(一)政法工作
1.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政法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師市黨委的工作部署,領導、管理、監督、協調師市政法工作。
2.調查分析師市社會管理和政法工作形勢,研究有關方針、政策性問題,為師市黨委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負責研究師市社會穩定形勢和應采取的對策,對一定時期內師市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貫徹落實。
4.監督師市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師市嚴肅法紀、落實黨的方針的具體措施;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指導、督促有關案件的查處工作。
5.支持、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督促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查處大案、要案;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6.負責組織領導、協調指導師市維護穩定工作;擬定有關的工作目標和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貫徹落實。
7.研究加強師市政法隊伍建設的措施;監督、檢查和指導政法機關的廉政建設;協助管理師市政法機關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8.組織協調事關師市維穩、反恐、重大刑事治安應急案件處置工作。
9.全面負責本部門、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 0.承辦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在師市黨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掌握師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情況,分析形勢,研究新情況、 新問題,提出相應的措施建議,為師市黨委決策提供依據。
2.根據上級部署和師市實際情況,制定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3.檢查指導師市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和促進各項治理措施的落實。
4.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司其職,協調合作,找出解決治安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搞好信息收集、反饋,總結推廣經驗,組織考核評比,提出獎懲建議。
6.加強辦公室自身業務和思想建設,完成綜治委交辦的事項。
(三)防范和處理邪教工作
1.在師市黨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做好處理“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工作,維護師市穩定。
2.掌握處理“法輪功”和有害氣功組織工作情況,研究對策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督促、檢查各單位和相關部門落實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協調指導處置“法輪功”和有害氣功組織策劃的鬧事活動和突發事件。
4.研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協調各單位、部門提出宣傳教育、依法打擊的具體辦法。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情況,總結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氣功組織斗爭的經驗,組織交流,推動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政法委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政法機關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政法系統重要情況的收集匯總工作;負責會務、文秘、機要、保密、統計、電子政務、檔案管理、信息反饋、督促檢查、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政法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承辦協管干部方面的業務工作;指導政法系統干警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及專項教育活動;負責對政法系統干警政治理論學習、業務培訓工作,進行考核與指導;指導并組織政法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師市維穩辦業務及值班工作、法學會業務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治辦業務工作。
(三)執法監督科:
負責督促政法系統依法及時辦理有重大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負責執法檢查、案件評查、案件督辦和有關法律政策問題協調、重大執法活動和事項報告備案工作;負責涉法涉訴日常信訪工作;負責司法救助工作;負責610辦的業務工作。
三、人員編制
師市政法委行政編制15名(師編制1 0名,市編制5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4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負責人 綜合科科長 張雷 4618036
辦公時間: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辦公地址:阿拉爾市勝利大道1號政府辦公樓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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