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00000-2021-00628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12-11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組織機構 | |
關鍵詞: |
第一師阿拉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構職能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方面的法律
法規,根據師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擬訂師
市住房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發展戰略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
住房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二)擬訂城鎮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師
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
房制度改革。指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并監督各團(鎮、鄉)組
織實施。
(三)監督實施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和有關行業標準。負責組
織實施自治區、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地方性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
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組織發布師市工程造價信息。
(四)負責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組
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擬訂師市房地產業發展
規劃、產業政策和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
(五)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師
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執行。
組織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
有關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權限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
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行
業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的監督指導。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
收工作。
(六)擬訂師市城鎮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
并組織實施。指導城市供氣、供熱管線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
特許經營。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地下綜合管廊、城
市雕塑建設等工作。指導連隊居住區公用設施建設工作。
(七)負責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組織指導建筑工程質量、
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
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建筑業技術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推
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優質工程創建工作。
(八)負責住房城鄉建設抗震設防工作。指導房屋建筑和市
政公用工程抗震設防,監督各類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
震設計規范的實施,監督管理施工圖設計審查,參與指導震后重
建工作。
(九)負責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擬訂民用建筑節能和
綠色建筑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建筑節能法律法規規章
的監督執行;負責墻體材料革新、建筑節能、散裝水泥管理應用
工作。擬訂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建筑行
業重大科技項目技術創新與成果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建筑節能等
科技示范項目。
(十)負責權限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
計或設計方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
(十一)擬訂人民防空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規
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組織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信息化
建設與管理。監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推廣應用人民防空
科研成果。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十二)完成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堅持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和轉變“政”
的職能要求,承接和行使好兵團授予的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權,
進一步規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治
理能力,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環境。堅持統籌城鄉和兵地一
體化發展,不斷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完善城市功能。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師
市職工群眾住有所居。
二、內設機構
(一)住房和城鎮建設科。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政
策研究,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承擔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
核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師市建設
系統的法制工作。擬訂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政策、發展規劃和年
度計劃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資金
的申請、安排;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房地產
市場秩序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工作;承擔房地產開發
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擬訂房地產監督管理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研
究分析住房建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城鄉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
改革。擬訂城鎮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和改革措施; 擬訂建筑節能與科技政策及行業職業教育培訓規劃
并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
批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設計和風貌管理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城市
及團(鎮、鄉)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監督指導連隊公共設
施建設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統計工作;參與城市建設資金的安排、
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利用外資工作。 負責人:田茂剛 聯系方式:0997-6378195
(二)建筑業管理科。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
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政務
公開、人事財務、老干部、信訪穩定、民族團結等工作。牽頭負
責建設系統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
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階段性經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訂
規范建筑市場管理的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建筑行業發展規劃、政
策、制度并監督執行,綜合管理建筑行業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建
設系統企業改制工作;負責施工許可和建筑行業資質資格審批管
理;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師市外工程承包和勞務技術工作;承擔
權限內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工
作,參與工程施工質量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建設工程
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的實施;組織建筑工程類、房地產專業職稱評
審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擬訂人民防空工
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工程建設總體規劃,指導重點城
鎮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組織審查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和
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設計,指導震后應急處置和重建工作。負
責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管;組織擬訂防空襲各項方案;組織指導人
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化管理、戰備執勤工作;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工程技術措施和應急搶險搶修方
案情況。負責人民防空宣教培訓;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人:周清平 聯系方式:0997-637819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 ,除節假日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除節假日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方面的法律 法規,根據師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擬訂師 市住房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發展戰略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
住房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二)擬訂城鎮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師 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 房制度改革。指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并監督各團(鎮、鄉)組 織實施。
(三)監督實施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和有關行業標準。負責組 織實施自治區、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地方性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 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組織發布師市工程造價信息。
(四)負責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組 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擬訂師市房地產業發展 規劃、產業政策和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
(五)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師 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執行。 組織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 有關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權限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 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行 業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的監督指導。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 收工作。
(六)擬訂師市城鎮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 并組織實施。指導城市供氣、供熱管線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 特許經營。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地下綜合管廊、城 市雕塑建設等工作。指導連隊居住區公用設施建設工作。
(七)負責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組織指導建筑工程質量、 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 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建筑業技術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推 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優質工程創建工作。
(八)負責住房城鄉建設抗震設防工作。指導房屋建筑和市 政公用工程抗震設防,監督各類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 震設計規范的實施,監督管理施工圖設計審查,參與指導震后重 建工作。 (九)負責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擬訂民用建筑節能和 綠色建筑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建筑節能法律法規規章 的監督執行;負責墻體材料革新、建筑節能、散裝水泥管理應用 工作。擬訂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建筑行 業重大科技項目技術創新與成果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建筑節能等 科技示范項目。
(十)負責權限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 計或設計方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
(十一)擬訂人民防空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規 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組織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信息化 建設與管理。監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推廣應用人民防空 科研成果。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十二)完成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堅持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和轉變“政” 的職能要求,承接和行使好兵團授予的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權, 進一步規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治 理能力,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環境。堅持統籌城鄉和兵地一 體化發展,不斷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完善城市功能。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師 市職工群眾住有所居。
二、內設機構
(一)住房和城鎮建設科。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政 策研究,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承擔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 核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師市建設 系統的法制工作。擬訂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政策、發展規劃和年 度計劃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資金 的申請、安排;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房地產 市場秩序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工作;承擔房地產開發 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擬訂房地產監督管理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研 究分析住房建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城鄉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 改革。擬訂城鎮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和改革措施; 擬訂建筑節能與科技政策及行業職業教育培訓規劃 并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 批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設計和風貌管理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城市 及團(鎮、鄉)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監督指導連隊公共設 施建設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統計工作;參與城市建設資金的安排、 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利用外資工作。 負責人:田茂剛 聯系方式:0997-6378195
(二)建筑業管理科。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 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政務 公開、人事財務、老干部、信訪穩定、民族團結等工作。牽頭負 責建設系統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 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階段性經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訂 規范建筑市場管理的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建筑行業發展規劃、政 策、制度并監督執行,綜合管理建筑行業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建 設系統企業改制工作;負責施工許可和建筑行業資質資格審批管 理;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師市外工程承包和勞務技術工作;承擔 權限內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工 作,參與工程施工質量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建設工程 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的實施;組織建筑工程類、房地產專業職稱評 審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擬訂人民防空工 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工程建設總體規劃,指導重點城 鎮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組織審查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和 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設計,指導震后應急處置和重建工作。負 責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管;組織擬訂防空襲各項方案;組織指導人 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化管理、戰備執勤工作;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工程技術措施和應急搶險搶修方 案情況。負責人民防空宣教培訓;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人:周清平 聯系方式:0997-637819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5:30 - 19:30(冬季) ,除節假日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14:00, 周一至周五 下午 16:00 - 20:00(夏季),除節假日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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