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ajj-2022-00012 | 發布機構: | 應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09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規劃計劃 | |
關鍵詞: |
第一師阿拉爾市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論述以及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兵團黨委七屆十三次全會精神和師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工作總目標,切實推動師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意見》(應急〔2021〕23號)、《關于印發〈兵團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分類分級執法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兵應急發〔2021〕14號)等規定,結合師市實際制定本監督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指導師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兵團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照“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要求,創新執法模式,強化精準執法,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高質量執法推動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二、執法人員數量及執法工作日測算
目前,師市應急管理局在冊人員12人(局正職領導1人,分管領導2人,應急科4人,安監科5人),按照“設區的市級安全監管部門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70%”的要求,核定納入計算執法人員9人;師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冊人員5人(其中1人參加訪惠聚,不納入計算),按照“專門執法機構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90%”的要求,核定納入計算執法人員4人。據此,核定納入2022年度執法工作日計算的執法人員共13人,測算出:監督檢查工作日=法定工作日(3185天)-其他執法工作日(786天)-非執法工作日(1637天)=762天。其中,應急管理科183天、安全生產監管科250天、綜合執法支隊329天。(具體測算見附件1)
2021年度,師市應急管理局對轄區內176家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251家次,累計執行652執法工作日,全年的安全檢查任務均按照計劃完成,無重大調整。
三、重點檢查安排
按照“重點檢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對照重點檢查單位條件范圍,梳理確定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經營單位,煙花爆竹批發單位,涉爆粉塵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高危粉塵、高毒作業、放射性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未達標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不到位的生產經營單位,近三年發生過亡人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等共132家(詳見附件3),占比為62.5%,計劃全年執法工作日為596天。
四、一般檢查安排
為避免出現重復檢查或檢查缺位,對照一般檢查單位條件范圍,按照“雙隨機”抽查要求,隨機抽取確定2022年一般檢查單位79家(詳見附件4),占比為37.5%,計劃全年執法工作日為166天。因監督檢查人員數量、專業等限制難以實施“雙隨機”抽查的,應當隨機選取被檢查單位。監督檢查結束后,應按照規定在局門戶網站公開檢查對象的名稱、注冊地址、檢查時間、內容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處置措施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對發現的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7個工作日內在局門戶網站公開相關信息。
五、工作日測算說明(具體測算說明見附件2)
(一)總法定工作日的測算:2022年度法定工作日為245天,核定納入計算執法人員共13人,2022年全局總法定工作日為:13×245﹦3185天。(說明:全年365天,其中:雙休83天、法定節假日37天)
(二)其他執法工作日的測算:按要求測算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實施行政許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等11項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786天。
(三)非執法工作日的測算:按要求測算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考核、會議、黨群活動、減災救災、應急演練、檢查指導下級部門,值班及休假等所需工作日1637天。
(四)監督檢查工作日的測算:在全年總法定工作日3185天的基礎上,減去其他執法工作日786天和非執法工作日1637天,確定2022年監督檢查工作日為762天。
六、檢查的重點事項
按照《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職責范圍內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履行監管執法職責和其他行業領域的綜合監管職責。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依法通過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的情況;
(二)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
(三)建立和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
(四)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排用于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經費,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五)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六)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配備或者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情況;
(七)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和實習學生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其教育培訓檔案的情況;
(八)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九)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十)對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十一)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應急預案制定的情況以及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制落實情況;
(十二)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十三)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十四)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情況。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管理、安全檢查,以及督促整改安全問題的情況;
(十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以及標準化達標情況。建立風險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公示通報制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情況;
(十七)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十八)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十九)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二十)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七、組織實施
(一)制定現場檢查方案。在進行監督檢查前,應當依照監督檢查計劃的要求,綜合分析被檢查對象生產經營性質、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等因素,有針對性地制定《現場檢查方案》。《現場檢查方案》應包括被檢查對象名稱、地址、聯系人、檢查時間、行政執法人員、檢查內容、檢查方式等事項。
(二)實施現場監督檢查。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對照《現場檢查方案》和事前制定的檢查表實施監督檢查。要利用現場執法記錄儀、執法終端等設備,通過文字、視聽等方式記錄監督檢查行為,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后,24小時內填報《2022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完成情況統計表》并及時續報。
(三)采取現場處置措施。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和隱患,應當依法采取責令立即排除、暫時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者使用等現場處理措施或行政強制措施,并根據法定程序制作并送達相應法律文書。
(四)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定時跟蹤隱患整改情況,督促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做到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確保隱患問題整治到位,防止違法行為“死灰復燃”。
(五)完善現場檢查檔案。現場檢查結束后,應及時完善現場檢查資料,并按照一企一檔要求建立監督檢查檔案。檔案應包括:現場檢查方案、現場檢查記錄、現場處理、行政強制、整改復查等相關法律文書、現場檢查照片和視聽相關材料。
(六)加強執法統計和數據分析。安排專人負責將安全生產執法信息錄入國家應急管理部綜合統計信息直報系統。定期匯總梳理執法進度、違法違規行為類別、隱患種類、違法企業數量等基礎數據,為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提供數據支持。
(七)強化執法溝通協調。由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管科負責對執法情況進行統計,同時協調其他內設機構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避免在時間、程序、內容等方面對企業重復檢查或漏查,確保檢查計劃順利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需對年度計劃進行重大調整的,應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重新履行報批和備案手續;進行部分調整或變更的,應當及時制作有關文件,并存檔備查。
八、工作要求
(一)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統一。按照依法行政、執法為民、公正執法的要求,既要加大對非法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體現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又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服務,促進企業增強守法意識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堅持執法與普法相統一。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與監督檢查相結合,采取“說理式”“普法式”“剖析式”的檢查方式,說明相關法律依據,提高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生產法治意識和水平。
(三)堅持常規與創新相統一。堅持依法行政、亮證執法,采取聯合執法、隨機抽查、巡查暗訪、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開展執法檢查,落實“三位一體”的執法工作模式。大力推進“互聯網+執法”系統應用。推進智能移動執法系統和手持終端應用,執法行為全過程要上線入網。對團鎮、街道辦、經開區采取委托執法的方式,加強基層安監執法能力建設。
(四)堅持制度與程序相統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用好執法裝備,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加大行政處罰結果的公開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規范用語指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手冊》的要求,加強學習培訓,提升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安全生產執法程序。
(五)堅持整改和懲戒相統一。對執法檢查存在的問題要嚴格執法閉環管理,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對于整改落實不到位的企業,綜合運用罰款、查封扣押、停產、停止供電等各類執法手段,堅決防止執法“寬松軟”;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和“黑名單”;發現具有導致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行為,按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應急〔2019〕54號),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
1.第一師阿拉爾市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執法工作日測算表.docx
2.總法定執法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測算說明.docx
3.第一師阿拉爾市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重點單位名單.docx
4.第一師阿拉爾市應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一般單位名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