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ajj-2022-00027 | 發布機構: | 應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24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政策 | |
關鍵詞: |
關于做好師市轄區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團場(鎮),有關直屬單位:
為加強師市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應急管理部關于貫徹實施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全面實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的通知》要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梳理師市轄區所有公眾聚集場所,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對所有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及現場核查工作。
二、摸排范圍
師市轄區內所有公眾聚集場所。包含賓館、飯店(總建筑面積≥300㎡以上的餐飲場所)、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其中,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如音樂餐吧等);游藝、游樂場所;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摸排階段(3月24日-3月30日)。各單位對轄區內所有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摸排,建立檔案,并填寫(附件1)。
(二)消防驗收、備案階段(3月31日-4月30日)。各單位告知轄區所有已摸排的公眾聚集場所負責人前往師市住建局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三)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和現場核查階段(5月1日-5月31日)。已在師市住建局完成消防驗收、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須在師市應急管理局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諾,并由師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阿拉爾市消防救援大隊進行現場核查,辦理流程詳見(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實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深刻領悟到此項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要全面細致的摸排,不漏一戶,不少一家,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對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約談處理。
(二)廣泛發動宣傳。各單位要通過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將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工作宣傳到所有公眾聚集場所,普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規。
(三)嚴格執法檢查。師市應急管理局將會同師市住建局、公安局、阿拉爾市消防救援大隊對所有已摸排的公眾聚集場所進行執法檢查,對未按相關規定開展有關工作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請各單位將(附件1)于2022年3月31日前報送至師市應急管理局。
聯 系 人:孫其遠
聯系電話:18197551912
傳 真:6359110
郵 箱:419568483@qq.com
附件:
2.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辦理流程.docx
第一師阿拉爾市應急管理局 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4日
延伸閱讀:關于師市轄區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