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19-2021-00012 | 發布機構: | 財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7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第一師阿拉爾市財政局行政權力基本信息表--對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的行政處罰
行政權力基本信息表(1) | |||
權力事項名稱 | 對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的行政處罰 | ||
權力類別 | 行政處罰 | ||
實施依據 | 《資產評估機構管理辦法》第四條 財政部是全國資產評估行政主管部門,對資產評估機構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財政部負責管理、監督全國資產評估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不同)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對本地區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第六條 資產評估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具備條件的資產評估機構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授予資格并頒發資產評估資格證書。資產評估機構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執業。資產評估機構資格證書由財政部統一印制并蓋章編號。 第十八條 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財務咨詢公司申請資產評估資格的,經財政部門審查后,向申請機構出具同意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批準文件。申請機構憑批準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再向財政部門申請核發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 ||
責任事項 | 1、調查階段責任:財政部門在依法進行調查或者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 制作調查筆錄,由執法人員、當事人簽字。 2、告知責任: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做出的行政處罰內容、依據及其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權,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處較大數額罰款,告知當事人聽證權利。 3、決定階段責任:財政部門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的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履行處罰決定的期限、方式,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4、送達責任: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5、執行階段責任:對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每日按罰款額的3%加處罰款、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等。 6、其他責任: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
實施主體 | 師市財政局 | 承辦機構 | 行政政法與科教文化科 |
實施對象 | 資產評估機構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向社會公開 |
共同實施部門 | 無 | 收費(征收)標準 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30個工作日 | 承諾時限 | 20個工作日 |
咨詢電話 | 0997-6350034 | 投訴電話 | 09976350034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