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19-2021-00036 | 發布機構: | 財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7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第一師阿拉爾市財政局行政權力基本信息表--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未依法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評審專家的行政處罰
行政權力基本信息表(24) | |||
權力事項名稱 | 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未依法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評審專家的行政處罰 | ||
權力類別 | 行政處罰 | ||
實施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八條 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除因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外,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必要時,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相關供應商、專家的意見。 | ||
責任事項 | 1、調查階段責任:財政部門在依法進行調查或者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 制作調查筆錄,由執法人員、當事人簽字。 2、告知責任: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依據及其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權,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處較大數額罰款,告知當事人聽證權利。 3、決定階段責任:財政部門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的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履行處罰決定的期限、方式,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4、送達責任: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5、執行階段責任:對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每日按罰款額的3%加處罰款、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等。 6、其他責任: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
實施主體 | 師市財政局 | 承辦機構 | 政府采購辦公室 |
實施對象 |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向社會公開 |
共同實施部門 | 無 | 收費(征收)標準 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30個工作日 | 承諾時限 | 20個工作日 |
咨詢電話 | 13779793421 | 投訴電話 | 13779793421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