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80-2021-00115 | 發布機構: | 黨委黨校(行政學院) |
生成日期: | 2023-12-02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關于《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解讀
關于《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解讀
一、起草依據
自2014年10月起,《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一直是國家重點立法項目之一,為減少和消除煙草煙霧危害,保障公眾健康,全國各地均提倡禁煙控煙,中央文明辦、全國愛衛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一直致力于開展禁煙控煙工作,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健康師市等工作均有禁煙控煙指標,因此,為落實《憲法》保護公民生命健康權的精神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的要求,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維護公眾健康權益,創造良好公共環境,提高城市整體文明水平,有必要制定《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
二、起草過程
師市衛健委作為師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有關工作責任單位,一直履行師市愛國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職能,長期開展禁煙控煙工作,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等法規的有關規定,參照《嘉峪關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于2021年4月形成《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共場所控煙管理辦法(初稿)》,經師市衛健委專題會議研究審議后,于2021年5月25日形成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市人大,市政協,師市機關各部門,創城辦,各團鎮(鄉)、街道及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建議,所有意見建議均已采納,形成了《辦法(送審稿)》,2021年6月14日,師市司法局對《辦法(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意見為“制定主體、制定權限、制定程序、制定依據合法”,2021年6月22日,經衛健委第16次黨組會議審議,同意請示師市通過行政常務會進行審議。
三、主要內容
《辦法(送審稿)》共分五章二十三條:
第一章,總則。描述控煙工作具體內容、場所及責任單位等事項,共八條,根據“單位負責、社會監督、限定場所、依法管理”的原則,開展公共場所禁煙控煙工作。
第二章,禁止吸煙場所。明確托兒所、幼兒園、青少年活動基地、各醫療機構、學校、會議室、體育館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第三章,職責管理。明確禁止吸煙場所的所在單位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四章,法律責任。由師市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本辦法規定的公共場所控煙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附則。本辦法由第一師阿拉爾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當國家、自治區公布最新適用師市控煙禁煙的法律、法規、條例、制度等權威性文件時,本辦法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