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dys10t-2021-00038 | 發布機構: | |
生成日期: | 2021-04-19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政策文件 | |
關鍵詞: |
兵團黨委辦公廳 兵團辦公廳關于印發《兵團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的通知
兵團黨委辦公廳 兵團辦公廳關于印發《兵團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的通知
各師市、院(校)黨委,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黨組(黨委):
《兵團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已經兵團黨委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強化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遵循教育教學規律,聚焦教師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主責主業,切實履行責任,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審批和報備制度,依法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和中小學教師各項權益,嚴禁擠占、挪用、截留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和有編不補。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督促落實。各級教育部門要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采取編外聘用勞務派遣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本清單,落實減負工作責任制,厘清不同層級、部門、崗位職責,對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堅決予以清理和規范。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要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堅持定期督導與長期監管相結合,將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對于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要建立動態監測機制,暢通訴求反映渠道,引導社會共同監督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各級黨政及教育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黨的教育方針、黨中央關于教師隊伍建設的決策部署和兵團工作要求,大力倡導尊師重教,努力引導全社會進一步支持教育工作、關心教師發展,共同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
中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委員會辦公廳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兵團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19〕54號)精神,切實減輕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下同)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為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創造更加良好環境,結合兵團實際,制定本清單。
一、 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
1. 嚴格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審批。嚴格控制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總量和頻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清單管理。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商教育部門,按程序報批后實施。緊急突發事項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按程序一事一報。嚴格各部門開展的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審批,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分別報同級黨委辦公廳(室)、政府辦公廳(室)研究審核,由黨委辦公廳(室)統一報黨委審批。
2. 統籌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由同級教育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統籌協調開展,通過合并事項、聯合組團方式,嚴格按要求按程序進行,不能層層加碼、擴大范圍、增加環節、延長時間,堅決避免對學校和教師隨意提出要求。
3. 改進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方式方法。減少簡化對各類檔案材料的要求,杜絕教條式、機械式查閱檔案做法,不得簡單以開會發文、填表報數、臺賬記錄、學習筆記等作為工作是否落實的標準,不得要求以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際工作評價,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剛安排就檢查、剛部署就考核的形式主義做法,避免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倡導明察暗訪、隨機抽查、回訪復核,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推動資源共享,提高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的質量和效率。
4. 嚴格控制“一票否決”事項。凡國家、兵團未規定或未批準,不得自行設置“一票否決”事項,不得動輒要求學校或教師簽訂“責任狀(書)”。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規范實施問責工作程序,及時糾正濫用問責、不當問責及以問責代替整改等問題。
5. 科學制定教師考核評價標準。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強化一線學生工作。科學合理核定中小學教師課時工作量,建立和完善教師超工作量的激勵機制。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年度考核、評優推先和專業技能競賽等過程中,不得擅自提高準入門檻,不得設置繁瑣評審程序,不得以考試成績或升學率作為唯一性評價指標。
二、 統籌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
6. 嚴格規范各類專項任務進校園。嚴格規范部署教育扶貧任務,通過扶志扶智方式支持教育扶貧工作。嚴格規范學校和教師參與掃黑除惡、禁毒防艾、消防安全、防災減災等重要專項工作,確需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一般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場所開展相關工作。如遇特殊時期、緊急情況,根據形勢和實際需要,由教育部門根據上級要求布置。不再安排中小學任課教師參加“訪惠聚”駐連(村)、結親走訪、民兵訓練等工作。
7. 嚴格規范文明、衛生、綠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創優評先活動。涉及中小學校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勤巡查、整治環境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未經教育部門同意,有關部門不得擅自進校園指導教師開展相關工作。
8. 嚴禁隨意進入校園開展教育宣傳活動。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教育宣傳活動,由教育部門整體規劃、分類指導、統籌安排。如課程已有類似內容,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融入教學,嚴禁要求學校和教師調整或增加教學內容,增加專門課程。嚴禁要求學校在校園內懸掛、制作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宣傳橫幅、宣傳欄。
9. 堅決杜絕強制攤派無關事務。嚴禁有關部門及團場(鎮)、連隊、社區變相把自身責任轉移給學校和教師,嚴禁把校園外綠化清雪、志愿服務、值班巡邏、環境整治、招商引資、慶典、拆遷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攤派給學校和教師,并向教師下達指令性任務。嚴禁安排教師填報摸底涉及學生家庭情況的各類報表檔案。不得強行要求學校和教師承擔居民夜校授課等相關工作。不得隨意讓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參加或舉辦各類活動和演出。合理安排團場(鎮)、連隊、社區事務,對中小學校和教師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學校有權予以拒絕。
10. 嚴格規范校園維穩值班帶班工作。配齊配強校園專職保安員,原則上不得安排任課教師參與校園維穩值班帶班;重要節點合理安排學校領導、教職工帶班值班工作。
11. 嚴格規范疫情防控工作。嚴禁安排任課教師參與團場(鎮)、連隊、社區疫情防控值班值守、走訪等工作。學校按學生人數600﹕1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學生不足600人的學校,可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教師,開展學校衛生、疫情防控等工作。
12. 嚴格規范微信工作群、APP(應用程序)等管理使用。未經教育部門同意,不得強制要求或通過與考核掛鉤等方式要求中小學校和教師關注微信公眾號、下載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APP(應用程序)等進行點贊投票、問卷調查、答題競賽、網絡評選等。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不得提出參與率、達標率等硬性要求。
13. 嚴格規范校園創建活動。除文明校園、平安校園等國家和兵團批準的創建活動外,任何單位部門不得擅自組織開展其他校園創建活動。
三、 統籌規范精簡文件會議報表工作
14. 精簡文件改進文風。避免多頭發文,不發不切實際、內容空洞的文件,準確研判文件密級和印發范圍,發揚“短實新”文風。貫徹落實上級文件,除有明確規定外,不得要求學校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實施細則,或上報貫徹落實情況和數據材料等。
15. 精簡規范各類學習會議。減少各類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學習會議數量,嚴防照本宣科、刻意搞傳達不過夜,能合并內容組織學習的應合并組織學習。合理控制教師每周非業務學習的次數和時間。合理安排寒暑假期間的集中學習。除國家和兵團統一規定的網絡學習外,不得要求教師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網絡學習。不把撰寫學習體會、背誦條目、閉卷考試作為評價學習效果的標準。不開應景造勢、不解決問題的會議。不得要求教師參加團場(鎮)、連隊、社區召開的與教學工作無關的各類會議。
16. 精簡各類報表填寫。嚴格規范涉及中小學教師的報表填寫工作,精簡填寫內容和次數,杜絕重復上報各種數據及多頭填寫表格現象。
17. 嚴格規范教育統計和調研工作。除國家統計局外,其他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須向同級統計機構報請審批備案。未經教育部門同意,嚴禁隨意安排進入校園開展各類調研活動。
18. 提升數據采集信息化水平。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加強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各類教育信息數據庫,進一步規范基本信息管理和使用,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同時確保數據的安全準確。
四、 統籌規范中小學教師抽調借用和培訓事宜
19. 從嚴規范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教育部門統籌中小學教師安排使用工作,嚴格限制和規范有關部門、團場(鎮)、連隊、社區對中小學教師的抽調借用。對于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師市及以上教育部門同意,并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
20. 切實避免安排中小學教師參加無關培訓活動。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中小學教師培訓活動,嚴格把關非教育教學方面的培訓,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培訓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把無關培訓攤派給教師。
中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委員會辦公廳
2020年12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