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fgw-2020-00013 | 發布機構: |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生成日期: | 2020-05-15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對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采取的強制措施
行政權力基本信息表 | |||
權力事項名稱 | 對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采取的強制措施 | ||
權力類別 | 行政處罰 | ||
實施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第六十八條第二款: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的機關違反本法規定,對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予以批準建設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開工建設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或者將該項目投入生產、使用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止生產、使用,限期改造; 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產性項目,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 ||
責任事項 | 1.實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經批準; 2.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 3.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4.通知當事人到場; 5.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及其期限、途徑; 6.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7.制作現場筆錄,筆錄由當事人和行政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的,在筆錄中予以注明;當事人不到場的,邀請見證人到場,由見證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9.制作強制決定書,載明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及其期限、途徑; 10.按法定方式和期限送達。 | ||
實施主體 | 一師阿拉爾市發展改革委 | 承辦機構 | 產業能源科 |
實施對象 | 用能單位(企業)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師市范圍內 |
共同實施部門 | 無 | 收費(征收)標準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15日 | 承諾時限 | 15日 |
咨詢電話 | 0997-6350339 | 投訴電話 | 0997-6350339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