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fgw-2020-00017 | 發布機構: |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生成日期: | 2020-05-15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對兵團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權力事項名稱 | 對兵團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 ||
權力類別 | 行政處罰 | ||
實施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根據2019年3月2日 《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訂。國務院令(第709號))第四條第三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招標投標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第七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準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钡诹龡l:“招標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處罰。(一)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不按照規定在指定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二)在不同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容不一致,影響潛在投標人申請資格預審或者投標。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不按照規定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構成規避招標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 ||
責任事項 | 1.立案階段:發現違法行為,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 ||
實施主體 | 一師阿拉爾市發展改革委 | 承辦機構 | 一師阿拉爾市發展改革委 |
實施對象 | 項目單位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師市范圍內 |
共同實施部門 | 行業主管部門 | 收費(征收)標準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15日 | 承諾時限 | 15日 |
咨詢電話 | 0997-6352075 | 投訴電話 | 0997-6352075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