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fgw-2021-00044 | 發布機構: |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生成日期: | 2021-04-28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政策解讀,獎勵辦法 |
關于《第一師阿拉爾市2021年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辦法》的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激發師市“四上企業”升規達限的積極性、主動性,在師市營造盤活存量、勇拓增量的良好氛圍,師市發改委結合2020年“四上企業”發展獎勵辦法執行情況,修訂了《第一師阿拉爾市2021年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包括3個部分,共15條,對師市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的支持范圍、補助標準、資金申請、監管措施做了規范。
《獎勵辦法》明確,一是取消原辦法中對促進“四上企業”發展工作成效明顯、業績突出、考核排名靠前的團鎮、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單位的獎勵。二是對原第七條第(二)款中“個體工商戶重新登記注冊為獨立法人企業,且年內申報為限額(規模)以上企業”中對“符合全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和全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每個給予一次性獎勵由原定的5萬元提高至8萬元。三是對原第七條第(三)款,個體工商戶申報為大型個體工商戶獎勵標準進行修訂。即修改為:“對全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全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個體工商戶;全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飲業個體工商戶,到統計部門申報為大型個體工商戶的,每個一次性獎勵3萬元。”四是對原第七條第(一)款中的第4項中的“自由房地產經營活動”主體獎勵標準進行修改,其它不變。修改獎勵標準如下:
1.符合一級資質的房地產企業,經住建局審核通過后,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符合二級資質的房地產企業,經住建局審核通過后,一次性獎勵30萬元;
3.符合三級資質的房地產企業,經住建局審核通過后,一次性獎勵15萬元。
《獎勵辦法》新增,資質等級以上的建筑業獎勵標準。即新增獎勵標準如下:按照師市《關于進一步加快產業優化升級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師市辦發〔2020〕40號)和《師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獎勵評價考評細則》(師市建發〔2021〕9號)文件中的有關政策予以獎勵。
《獎勵辦法》完善,一是在原有申請表中新增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審核意見。二是新增第一師阿拉爾市2021年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資金申請表(房地產開發企業);三是為更好地服務企業,及時兌付獎勵資金,在相關印證材料中新增企業開戶許可證;四是為做好“升規達限”企業的服務工作,對部門職責分工予以進一步明確。
《獎勵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辦法》(師市辦發〔2020〕6號)同時廢止。
相關政策
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2021年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師市辦發〔2021〕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