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gh-2021-00103 | 發布機構: | 總工會 |
生成日期: | 2021-03-25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關于保證擔保的12個新變化(三)
變化9:債權人可以就債務轉移后保證責任承擔另行作出約定,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變化11:保證人的追償權與代位權,取消保證人之間相互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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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第九至二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