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gxw-2020-00034 | 發布機構: | 工業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19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粘膠纖維行業管理
行政權力基本信息表 | |||
權力事項名稱 | 粘膠纖維行業管理 | ||
權力類別 | 其他職權 | ||
實施依據 | 《粘膠纖維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34號) 八、監督與管理: (一)新建(改擴建)粘膠纖維生產項目應符合國家法規和本規范條件的要求,企業的投資管理、土地供應、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要依法履行相關手續。未通過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或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不準開工建設;未經節能評估審查或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在建項目或者竣工節能評估審查或環境保護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以及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應停止建設和生產。 (二)未按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粘膠纖維生產企業,應依法立即停止生產,待取得排污許可證之后,方可恢復生產。 (三)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地區粘膠纖維生產項目布局的引導,使其符合本地區資源能源、生態環境和土地利用等總體規劃的要求;積極推進相關企業兼并重組,有效整合現有產能,提升產業集中度。根據企業自愿申請并經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定期進行公告。 | ||
責任事項 | 1、公示責任:在辦公場所公示核準、備案的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期限,申請材料目錄、申請書示范文本。 2、受理責任:職權范圍的依法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受理與否,出具書面憑證。 3.審查階段: 20日之內初審完畢。 4.呈報階段:將初步審查意見呈報兵團工信局 | ||
實施主體 | 師市工信局 | 承辦機構 | 師市工信局工業科 |
實施對象 | 企業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全社會 |
共同實施部門 | 兵團工信局 | 收費(征收)標準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20日 | 承諾時限 | 20日 |
咨詢電話 | 0997-6359003 | 投訴電話 | 0997-6359003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