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gyyqgwh-2025-00034 | 發布機構: |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生成日期: | 2025-05-08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深入學習貫徹新修改統計法 奮力譜寫首都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是統計法律體系的核心,自1983年頒布以來,為提高數據質量和統計工作水平,促進統計事業長遠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2024年9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決定》,必將對新時代新征程統計服務高質量發展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我們要堅持把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和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一體領會、一體貫徹,發揮好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以首善標準推動統計工作在法治軌道上穩健運行,為北京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堅實統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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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認識新修改《統計法》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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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統計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統計工作作出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發《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等重要統計改革文件,為統計事業發展謀篇布局、把舵定向。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首次將“統計造假”納入違反黨的工作紀律范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對統計監督與巡視監督貫通協調作出規定。此次《統計法》修改,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從國家法律、黨內法規、規范性文件多個層面織密制度籠子,全方位強化對統計工作的法治保障和剛性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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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統計法》是解決統計工作重點難點問題、推動統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當前,我國正處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的關鍵時期,此次《統計法》修改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統計工作制度、鞏固防治統計造假成效、健全統計監督體系、加大統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為從根本上解決統計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保障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推動新時代統計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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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統計法》是充分發揮統計效能、更好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保障。此次《統計法》修改,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確定的統計改革任務,緊緊圍繞健全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統計指標核算體系,加強新經濟新領域納統覆蓋,推動現代信息技術與統計工作深度融合等方面作出重要制度性安排,加快構建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統計調查體系,為促進統計制度方法更加規范完善、統計調查方式更加科學高效、統計監督更加協同有力,準確反映中國式現代化發展進程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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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統計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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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市政府始終高度重視統計工作,著力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提高統計數據的科學性、真實性、準確性,持續深化統計改革創新,扎實開展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不斷夯實各區、各有關部門防治統計造假責任,數據質量和工作水平居于全國前列,有力維護了統計法律權威和政府統計公信力。首都統計工作取得以下積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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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立足統計部門“數據中心”“監測評價中心”定位,全面反映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成效。我們堅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強化“四個中心”建設、“五子”聯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統計監測,客觀評價首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成效,扎實推進北京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監測指標體系研究。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在國家統計局的關心指導下,會同津冀兩地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建立完善指標體系和統計監測制度,綜合反映京津冀區域發展總體情況。創新開展各區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工作,評選典型案例并開展宣傳推廣,搭建互學互鑒平臺,有效推動各區高質量發展。優化完善“七有”“五性”監測評價,大力推進社會民生領域統計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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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發揮統計職能作用,服務提升科學決策水平。我們扎實開展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各領域的統計調查,高頻開展全市經濟形勢研判預判,及時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當好監測預警“吹哨人”。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加強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客觀性、規律性、趨勢性研究。全面摸清北京“家底”,陸續完成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北京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做好普查數據開發應用,更好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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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全面踐行依法統計,守護首都統計數據質量生命線。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圍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統計法》,邀請國家統計局主要負責同志作專題輔導報告。市委要求北京帶頭實施好新修改《統計法》,各區、各有關部門相繼將新修改《統計法》納入集中學法、專題學法內容。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制定《北京市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實施意見》,市紀委市監委牽頭制定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審計、財會、統計五類監督貫通協同工作辦法。建立全市統計督察制度,已對7個區7個市級部門開展統計督察,緊盯主體責任落實,層層壓實監督責任。市委、市政府將依法統計納入對各區、市有關部門綜合考核和績效管理考核內容。各級統計機構各司其職,夯實統計數據質量管控責任,統計部門加強數據質量評估,分析統計數據變化及與部門行政記錄、社會大數據匹配情況,提高統計數據生產科學性。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依托執法監管平臺有效實現數據風險預警,嚴守數據質量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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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新修改《統計法》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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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們將以貫徹落實新修改《統計法》為契機,深刻把握統計工作一系列重要制度性安排,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建設,以高質量統計服務首都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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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切實抓好新修改《統計法》學習貫徹。突出統計工作的政治引領,推動全市各級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將其納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責任范圍。分層分類推進新修改《統計法》學習宣傳貫徹,面向領導干部、統計機構和人員、有關部門、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解讀。緊抓“關鍵少數”,常態化推進市、區兩級“統計法進黨校”,增強領導干部依法管統計、依法用統計的政治自覺。持續強化政府部門、統計機構人員統計法律知識學習教育,增強依法履職的能力水平和責任擔當。積極向統計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宣傳統計法律法規,引導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履行法定義務、自覺抵制統計違紀違法行為,營造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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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堅持提質增效,提高統計服務科學決策水平。加強經濟社會運行研判預判,強化高頻指標和大數據應用,圍繞發展趨勢及特點提出對策建議,為全市各級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重要參考。深化重點領域監測評價,圍繞科技創新、新質生產力發展、超大城市治理、京津冀協同發展等重點工作做好分析監測,建設具有首都特點的監測評價體系。優化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對各區高質量發展情況進行系統分析,找準短板弱項,助力區域發展。持續優化人口、就業、婦兒、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民生領域統計監測。抓好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做好北京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后半篇”文章,開發好、使用好普查數據,為及時量化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重大任務實現程度提供科學依據,也為研究制定“十五五”規劃和重大發展戰略提供統計支撐。提前謀劃北京市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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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堅持守正創新,深入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優化完善統計制度方法,健全完善北京市新經濟新領域統計監測制度、數字經濟統計監測制度。深入研究國民經濟核算理論方法、指標體系,探索完善核算標準和規范,真實準確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現狀和趨勢,研究完善國有經濟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強兩業融合、平臺經濟、人工智能、科技服務等研究,科學設計反映高精尖產業、未來產業、綠色經濟等方面的統計制度方法。精簡優化統計指標、報表及工作流程,提高數據質量管控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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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堅持科技賦能,加速統計工作數字化轉型。服務北京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綜合試驗區和國家數據管理中心、國家數據資源中心、國家數據流通交易中心建設,加速統計全流程數字化轉型,大力推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在統計工作中的轉化和運用,實現數據管理高效化、業務流程數字化、統計服務智能化。穩步推進部門統計數據共享共用,推動統計部門加強與市場監管、稅務、財政、政務和數據等相關部門溝通會商,加快政府統計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加強對企業達規納統、數據報送等方面的審核指導,提高源頭統計數據質量,確保應統盡統、不重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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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堅持問題導向,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突出統計督察的政治屬性,聚焦各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本市統計工作決策部署、履行統計法定職責、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數據質量管控等,督促抓好落實。明確各區、各有關部門常態化防治統計造假、履行統計法定職責重點任務,促進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和規范化建設水平。持續深化統計監督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審計、財會等監督貫通協同,加強監督信息共享與結果運用,形成防治統計造假的強大合力。加強統計質量全過程管理,實現分行業、分區域數據質量量化評估,提高統計基礎工作效率,壓實統計數據管控責任。圍繞關鍵行業、重點指標、重要節點開展統計執法檢查,發揮違紀違法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堅持對數字腐敗“零容忍”,鞏固全市清朗統計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