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hbj-2019-00001 | 發布機構: | 環保局 |
生成日期: | 2019-09-12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機構職能 | |
關鍵詞: |
機構職能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生態環境局
(阿拉爾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兵團黨委辦公廳 兵團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一
師阿拉爾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兵黨廳字〔2019〕67 號)
和《師市黨委辦公室 師市辦公室印發<關于第一師阿拉爾市機構
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師市黨辦發〔2019〕41 號),制
定本規定。
第二條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生態環境局為師行政工
作部門,阿拉爾市生態環境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新疆生產
建設兵團第一師生態環境局與阿拉爾市生態環境局一個機構兩塊
牌子(以下簡稱師市生態環境局),為正處級。
第三條 師市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
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兵團黨委的決策部署以及師市黨委的工作要
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
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兵團生
態環境政策、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
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相關規劃和水環境功能區劃,貫徹落
實國家和兵團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
(二)負責師市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 3 — 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師
市對較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指導實施生態環
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縣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
轄區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轄區減排目標的落實。貫徹落實國家污
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制度并監督實施。根據兵團減排目
標制定師市總量控制計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各團(鎮、鄉)、
開發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考核。
(四)負責提出師市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
方向以及本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
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和兵團大氣、
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
防治管理制度,擬訂師市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并監督實施。不定期
開展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監督檢查,負責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情
況監測認定和行政處罰。負責編制水環境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
管理;負責監督防止地下水環境污染。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
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團(鎮、鄉)、連隊(村)
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
指導區域大氣環境、流域水環境、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組織轄區
的聲環境質量監測,督促有關部門落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
— 4 —理工作;監督重點區域大氣污染、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的實施。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師市生
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
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
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
(七)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重大經濟
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按照國家和兵團規定,負責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
響評價審批。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八)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執法監測;貫徹落實兵
團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
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師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
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負責發布師市環境質量和重大環境信
息。
(九)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協調實施兵團及師市應對氣
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執法。組織開展轄區生態環境保護
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負責環境信訪投訴
案件的辦理。負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
作。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
— 5 — 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
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
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承辦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師市生態環境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機
要保密、公文處理、信息綜合、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和效能、精
神文明、來信來訪、黨務及后勤保障等綜合性服務工作;參與行
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
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干部職工培訓及技術職
稱評聘材料送審工作;負責和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
資產管理、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
和反腐敗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記錄等工作;協助黨組織開展工
作;協調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上級部門及領導的批辦件的
督查、落實和反饋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轄區環境宣傳教育計劃
及方案,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指導轄區生
態環境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系統管理
體制改革和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生態環境業務科。擬訂和組織實施轄區生態環境保護
督察工作制度、規劃計劃、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方案,負責組
織監督檢查轄區相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情況。負責突出環境問題解決情況、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 6 —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組織開展轄區生態環境監測、污染源監督性
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調查評估轄區生態環境質
量狀況并進行預測預警,承擔轄區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和管理
工作。落實生態環境政策法規標準,承擔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范
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
作。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
境影響評價審查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相關工作,承擔轄區
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承擔
轄區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貫徹落實“三線一單”。組織生
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開展轄區生態狀
況評估,指導生態示范創建工作。擬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
考核計劃。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大氣、水、
土壤、噪聲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建立并組織實施
對各團(鎮、鄉)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
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對策措施,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監督
實施轄區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
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湖庫排污口設置;承擔監督和防治地下水
污染;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工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安全監督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危險廢
物、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新化學物質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
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工作,監督開展清潔生產強制性審
— 7 — 核。負責行政服務大廳窗口服務工作。
第五條 師市生態環境局行政編制 10 名,其中:處級領導 3
名,科級領導職數 3 名。
第六條 師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
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