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jcy-2019-00001 | 發布機構: | |
生成日期: | 2019-12-02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機構職能 | |
關鍵詞: |
關于第一師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部門設置情況
關于第一師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部門
設置情況
依據兵團人民檢察院轉發《關于各師分院、基層(墾區)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方案的批復》的通知和兵團黨委編辦關于印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第一師分院、基層人民檢察院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精神,“關于第一師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的報告”經兵團檢察院政治部、師市黨委組織部批準,同意實施。依據此方案,確定第一師檢察機關兩級院內設機構設置,現通知如下:
(一)檢察分院部門設置、名稱、職責
1、刑事檢察部:原公訴處,主要職責:對應履行兵團檢察院第一、二、三檢察部相關職能。
2、刑事執行檢察部:原刑事執行檢察處,主要職責:對應履行兵團檢察院第四檢察部相關職能。
3、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部:原民事行政檢察處,主要職責:對應履行兵團檢察院第五、六檢察部(民事行政檢察部、公益訴訟檢察部)相關職能。
4、檢察業務管理部:原控告申訴檢察處、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案件管理辦公室合并,主要職責:對應履行兵團檢察院檢察業務管理部相關職能。
5、檢務業務保障部:原辦公室,主要職責:對應履行兵團檢察院辦公室、計劃財務裝備部、檢察技術部相關職能。
6、政治部:原政治部保留不變(含司法警察支隊)。主要職責:對應履行兵團檢察院政治部、檢務督察部相關職能。
(二)阿拉爾墾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設置、名稱、職責
1、刑事檢察部。原公訴科,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刑事檢察部相關職能。
2、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部。原民事行政檢察科,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部相關職能。
3、檢察業務管理部。原案件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檢察業務管理部相關職能。
4、綜合管理部。原辦公室、政工科等綜合行政部門合并。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檢察業務保障部、政治部相關職能。
(三)阿克蘇墾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設置、名稱、職責
1、刑事檢察部。原公訴科,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刑事檢察部相關職能。
2、檢察業務管理部。原民事行政、控告申訴、舉報中心、刑事賠償工作辦公室、研究室和案件管理辦公室合并。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部、檢察業務管理部相關職能。
3、綜合管理部。原辦公室、政工科等綜合行政部門合并。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檢察業務保障部、政治部相關職能。
(四)沙井子墾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設置、名稱、職責
1、刑事檢察部。原公訴科,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刑事檢察部相關職能。
2、檢察業務管理部。原民事行政、控告申訴、舉報中心、刑事賠償工作辦公室、研究室和案件管理辦公室合并。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部、檢察業務管理部相關職能。
3、綜合管理部。原辦公室、政工科等綜合行政部門合并。主要職責:對應履行檢察分院檢察業務保障部、政治部相關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