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15-2024-00004 | 發布機構: | 科學技術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30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政策 | |
關鍵詞: |
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高新技術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后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科技管理部門:
《第一師阿拉爾市高新技術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后補助暫行辦法》已經師市行政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附件:第一師阿拉爾市高新技術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后補助暫行辦法
第一師阿拉爾市科技局 第一師阿拉爾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阿拉爾稅務局
2022年11月30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強阿拉爾兵團高新區,支持國家級高新區和農高區創建,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師市科學技術創新體系,激勵企業不斷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夯實南疆科技創新中心基礎,并貫徹落實好《兵團高新技術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行動方案》(兵科發〔2022〕5號)、《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高新技術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后補助暫行辦法》(兵科發〔2022〕15號)文件要求,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師市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認定和研發費用后補助獎勵,以及對師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評價后補助獎勵。獎勵資金支持企業繼續用于研發投入,不得用于與研發無關的支出。
第二章 后補助獎勵類別與標準
第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補助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三年有效期滿,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第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獎勵。對現有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投入額分六檔進行后補助。
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200萬元以下的(不含200萬元),按不高于5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500萬元以下的(不含500萬元),按不高于10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2000萬元以下的(不含2000萬元),按不高于20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5000萬元以下的(不含5000萬元),按不高于40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10000萬元以下的(不含10000萬元),按不高于50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10000萬元以上(含10000萬元)的,按不高于100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第五條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后補助獎勵。鼓勵師市科技企業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通過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每年通過評價均給與一次性獎勵2萬元。
第六條 同時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只能享受其中一項后補助獎勵。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七條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補助獎勵的企業須是上一年度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首次認定和再次認定)并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
第八條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獎勵的企業須屬于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第九條 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后補助獎勵的企業須是上一年度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企業。
第十條 申報后補助獎勵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在上一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無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第四章 申報管理
第十一條 申報材料
(一)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按要求分別填寫《師市高新技術企業后補助申請表》(附件1)和《師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后補助申請表》(附件2)。
(二)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需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補助獎勵的企業需提供上一年度獲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獎勵的企業需提供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原件。
(四)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后補助獎勵的企業需提供上一年度通過評價的證明材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
(五)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六)所有申報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須提供原件復核。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報企業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每年度后補助獎勵申報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在通知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提出后補助獎勵申報,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愿放棄獎勵。
第十三條 師市科技局負責受理、審核轄區內企業后補助獎勵申報材料,對通過受理、審核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公示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內容存在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
第五章 資金撥付與管理
第十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獎勵性后補助的主要流程為:
(一)企業申報。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后2個月內,企業按第十一條要求,向師市科技局報送申請材料,師市科技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師市擬補助清單。
(二)公示名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補助獎勵名單,由師市科技局依據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進行確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獎勵名單,根據兵團科技局最終核實的研發費用基礎數據為準。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后補助獎勵名單,依據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為入庫企業賦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進行確認。師市科技局依據兵團科技局向社會公示的后補助獎勵清單,對師市企業的后補助獎勵清單在師市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有異議的,與兵團科技局處理方式一致。
(三)資金下達。根據公示結果,由師市科技局結合兵團科技局對研發費用后補助的核準,提出師市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后補助資金分配方案,經師市財政局審核后按程序下達補助資金。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已獲得師市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后補助獎勵的企業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受理部門將追繳其所得全部后補助獎勵資金。
(一)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及后補助獎勵資金申請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納入科研誠信管理的失信企業;
(三)在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有效期內被取消資格的;
(四)后補助獎勵資金未用于企業開展研發活動的。
第十六條 后補助獎勵資金實行監督評估與績效評價制度。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需每季度向師市科技局報送相關統計數據(附件3),自覺接受師市財政、科技、審計等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后補助獎勵資金管理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588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協助作假的服務機構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師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師市高新技術企業后補助申請表
2.師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后補助申請表
3.企業科技活動情況統計表
附件1
師市高新技術企業后補助申請表
企業名稱 (蓋章) | ||||
企業信息 | 單位地址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
開戶銀行 | ||||
銀行賬號 | ||||
申報獎勵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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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 說明 | 我單位鄭重承諾: 該申請表及提供的所有申報材料均是真實、準確、合法的,如有虛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單位自行承擔。 后補助獎勵發放后,如在高新技術企業三年有效期內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原數返還所有高新技術企業后補助獎勵資金。
法人代表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
所屬轄區經濟發展部門推薦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師市科技局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師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后補助申請表
企業名稱 (蓋章) | ||||
企業信息 | 單位地址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
開戶銀行 | ||||
銀行賬號 | ||||
企業通過評價情況 | 通過評價時間 | |||
入庫登記編號 | ||||
申報單位說明 | 我單位鄭重承諾: 該申請表及提供的所有申報材料均是真實、準確、合法的,如有虛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單位自行承擔。 后補助獎勵發放后,如在評價有效期內被取消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原數返還所有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后補助獎勵資金。
法人代表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
所屬轄區經濟發展部門推薦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師市科技局審核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企業科技活動情況統計表 | ||||||||
企業名稱(蓋章): | 填報時間: | 填報人: | 聯系電話: | |||||
所屬行業(主營業務) | 工業總產值(萬元) | 營業收入(萬元) | 實際上繳稅費總額(萬元) | 企業內設研發機構數量(個) | 從業人員總數(人) | 科研及專業技術人員數(人) | 研發投入費用(萬元) | 擁有發明專利數量(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