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15-2024-00005 | 發布機構: | 科學技術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30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政策 | |
關鍵詞: |
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好《兵團高新技術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行動方案》(兵科發〔2022〕5號)要求,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隊伍,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穩定、高質量發展,結合師市實際,特制訂本辦法(試行)。
第二條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是指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標準及程序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象的企業名錄庫。
第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建設針對師市重點發展產業,圍繞《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遴選一批創新意識強、成果轉化能力突出、企業管理規范、成長性好的科技型企業入庫培育,通過一至三年的努力,新增培育認定一批支撐引領師市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高新技術企業。
第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設在師市科技局,由科技局統籌負責管理和培育工作。
第二章 入庫標準和程序
第五條 入庫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入庫時須為在師市注冊成立滿一年的居民企業,此前未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擁有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有效期內)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包括在職,全年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的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已設立或具備設立研發費用核算輔助賬的條件。近2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2.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3.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2%。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企業建立了技術(新產品)研發項目立項、結題等相關研發活動和制度;
(七)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八)入庫企業申報時需獲得當年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編號。
第六條 入庫程序
(一)入庫申報。師市科技局每年發布入庫申報通知,企業對照入庫條件,本著自愿的原則,在自評符合條件的基礎上,提交如下材料:
1.《師市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有效期內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
4.企業職工花名冊及科技人員花名冊等證明材料;
5.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30%的銷售合同和發票。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2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8.近2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實際經營期不滿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二)現場核查。師市科技局收到企業申請資料后,應當自行或委派第三方現場核查企業申報信息,重點對企業經營狀況、知識產權有效情況、研發組織狀況等開展核查,并與稅務部門聯動協同,審核申報數據與匯算清繳數據的一致性。
(三)入庫評估。師市科技局組織專家組或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培育庫標準對申報入庫企業進行評估,主要從企業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經營情況等方面進行評估,并根據培育標準出具綜合評估結果。
(四)公示與入庫。師市科技局根據評估結果及意見,對申報企業進行綜合審查,對擬入庫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師市科技局發文公布。
第三章 培育政策
第七條 對入庫企業在申報認定兵團重點實驗室、各級工程(技術)中心和師市科研項目立項中進行適當傾斜,同時優先推薦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鼓勵入庫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加強技術創新,加大研發投入,積極獲取和維護知識產權,強化高新技術產品導向,加快高新技術產品產業化。
第八條 師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為入庫企業開展高企認定評估,針對評估結果分類制定培育方案,重點幫助輔導。科技局加強日常跟蹤服務,定期開展上門走訪,及時了解入庫企業培育進展情況,協調幫助企業解決培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促進企業盡早通過高企認定。
第九條 科技管理部門將聯合各相關部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為入庫企業提供產學研合作對接、成果轉化對接、銀企對接、專利代理等培育服務,組織專業機構為入庫企業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享受、研發費用輔助賬設置等相關政策解讀培訓活動。
第十條 對經審核入庫培育的企業,在培育期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對該企業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前一年的年度研發費用投入額分四檔給予支持補助,補助資金用于企業技術攻關、新產品研發和標準研制等研發活動。
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200萬元以下的(不含200萬元),按不高于5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500萬元以下的(不含500萬元),按不高于10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2000萬元以下的(不含2000萬元),按不高于20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按不高于30萬元給予研發費用投入后補助。
第十一條 鼓勵支持在師市設立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代理申報及知識產權代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的第三方機構。
對在師市新注冊成立的合伙制、有限責任制第三方機構,運營滿一年,為師市企業開展高企代理申報業務,每成功申報認定一家企業,獎勵該代理機構5萬元。
第三方機構代理師市企業的發明專利獲得授權的,每件補貼0.2萬元。當年代理的實用新型、外觀專利授權量超過10件的,對超出部分專利每件補貼0.1萬元。
為師市企業完成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兩類技術交易,并在全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進行登記的,按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的1%給與獎勵、單個項目不超過5萬元。
第十二條 各團鎮、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各相關部門在園區準入、土地供應、人才引育、金融扶持、廠房使用、科技研發、技術改造、財政扶持等方面,應當對師市高新技術企業及培育庫企業優先給予政策支持,并適時調整,以提升入庫企業培育質量。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入庫企業應當配合科技部門填報年度運行數據,將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數據報送師市科技局。
第十四條 入庫企業培育期為三年(自入庫之日起)。在培育期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予以出庫;三年期滿,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調整出庫,且不再受理入庫申請。
第十五條 入庫企業在培育期內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變化后的30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告師市科技局。
第十六條 入庫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師市科技局審核后,取消其培育入庫企業資格。
(一)在申請和報送材料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連續2年無故未報送年度數據或達到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條件但不按要求進行申報的;
(三)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或失信行為的;
(四)入庫企業發生重大變動,不再符合入庫條件的;
第十七條 申請入庫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做出信用承諾,發現虛假承諾的將記入不良信用記錄;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格的企業不得再次申請入庫。同時,企業要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監察,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第十八條 第三方機構在師市開展代理服務時,要認真執行執業相關規定,不得弄虛作假,協助師市科技局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做好業務相關服務工作。如代理企業在三年有效期內高企資格被取消的,科技局將收回對第三方機構的獎勵資金。
第十九條?補貼資金管理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行為,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中的補助獎勵政策,每個企業只能享受一次,如與師市本級其他獎補政策文件相重復(疊),由企業自行選擇遵照政策執行,不得多頭或重復申報。已獲得高新技術企業獎補資金的,在有效期內被取消資格的,科技管理部門將追繳其所得全部獎補資金。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師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第一師阿拉爾市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申請書
第一師阿拉爾市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
申請書
企業名稱(蓋章):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師阿拉爾市科技局編制
一、基本信息
企業名稱 | 注冊時間 | ||||||
注冊類型 | 注冊資金(萬元)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所屬行業 | ||||||
通信地址 | |||||||
企業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
企業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技術領域 | □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 ||||||
(對照《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填寫具體所屬三級領域,如“基礎軟件”) | |||||||
有效知識產權總數(件) | Ⅰ類知識產權 | Ⅱ類知識產權 | |||||
各類知識產權數量(件) | 發明專利 | 其中:國防專利 | |||||
植物新品種 | 國家級農作物品種 | ||||||
國家新藥 | 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 | ||||||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 實用新型專利 | ||||||
外觀設計專利 | 軟件著作權 | ||||||
人力資源情況(人) | 當年職工總數 | 當年科技人員數 | |||||
近兩年企業經營情況 |
年度 | 凈資產(萬元) | 銷售收入(萬元) | ||||
第一年 | |||||||
第二年 | |||||||
企業近兩年研究開發費用支出(萬元)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近2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 | |||||||
近一年企業總收入(萬元) | |||||||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萬元) | |||||||
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過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 □是 □否 | ||||||
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編號 |
注:“當年”、“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入庫前的1個會計年度;“近兩年”、“近2個會計年度”都是指企業申報入庫前的連續2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是指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
二、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編號 | 知識產權名稱 | 類別 | 授權日期 | 授權號 | 獲得方式 |
(填寫范例)IP01 | XXXX | 實用新型 | 2020-1-23 | ZL202030521651.0 | 自主研發 |
IP02 | |||||
IP03 | |||||
…… |
注:IP代表知識產權編號,IP后取兩位數(01、02、……)
三、人力資源
(一)總體情況 | ||
企業職工 | 科技人員 | |
總 數(人) | ||
其中:在職人員(人) | ||
兼職人員(人) | ||
臨時聘用人員(人) |
四、研發活動
研發活動編號 | 研發活動名稱 | 起止時間 | 研發經費總預算(萬元) | 近兩年研發經費支出(萬元) | 項目實施中已產生的知識產權編號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填寫范例)RD01 | XXXX的研發及應用 | 2019-1-1至 2021-12-31 | 80 | 30 | 20 | IP01、IP03…… |
RD02 | ||||||
RD03 | ||||||
…… |
注:RD代表研發活動編號,RD后取兩位數(01、02、……)
五、年度研發費用結構(按近兩年每年分別填寫)
年度 單位:萬元
科目
累計發生額
研發項目編號 | RD01 | RD02 | RD03 | … | 合計 |
內部研究開發費用 | |||||
其中:人員人工費用 | |||||
直接投入費用 | |||||
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
設計費用 | |||||
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 | |||||
其他費用 | |||||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 |||||
其中:境內的外部研發費用 | |||||
研究開發費用(內、外部)小計 |
六、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
產品(服務)編號 | 產品(服務)名稱 | 上年度銷售收入(萬元) | 是否屬于主要產品(服務) | 是否擁有核心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 知識產權 編號 |
(填寫范例)PS01 | XXXXXX | 2000 | ?是 □否 | ?是 □否 | IP01、IP02…… |
PS02 | □是 □否 | □是 □否 | |||
PS03 | □是 □否 | □是 □否 | |||
…… | □是 □否 | □是 □否 |
注:PS代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編號,PS后取兩位數(01、02、……)
七、企業信用承諾書
企業承諾: 我公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所填寫的有關內容及提供的各項資料均準確、真實、合法、有效、無涉密信息;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學習并了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管理辦法(試行)》(師市科發〔2022〕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學技術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貫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19〕13號)中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稅收優惠相關政策的權利、義務,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如我公司進入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將積極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有關認定標準,完善各項認定條件,做好各項認定準備工作。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八、附件清單(請按以下順序,所有附件均為原件復印或掃描打印)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知識產權證書及申報當年繳費憑證;
3.企業職工花名冊及科技人員花名冊(主要包括姓名、學歷、所在部門、工作崗位、在企業工作天數、人員類型:在職、兼職或臨時聘用);
4.研發項目立項文件(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驗收或結題報告)、企業已有研發組織管理文件;
5.近1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30%的銷售合同和發票;
6.近2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實際經營期不滿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7.近2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實際經營期不滿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