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kx-2024-00026 | 發布機構: | 科學技術協會 |
生成日期: | 2024-10-25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兵團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兵團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2024年10月22日,兵團科技局印發了《兵團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兵科發〔2024〕27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兵團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以下簡稱“中試基地”)定位于創新鏈中下游,是支撐引領產業創新發展,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重要平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布局建設一批中試驗證平臺。兵團出臺了《兵團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新兵發〔2023〕32號),提出支持兵團國有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企業、社會力量依法設立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移、中試熟化的新型研發機構。
為推進科技成果在兵團落地轉化和產業化,加快布局建設兵團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明確申請的基本條件,規范備案程序和管理監督,依據《兵團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意見》(新兵發〔2023〕32號)有關規定,兵團科技局制定了《暫行辦法》。
二、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分五章,共16條。第一章“總則”共6條,主要包括《暫行辦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據、中試基地的作用、定位、主要任務、支持重點及管理責任。第二章“中試基地申報備案條件及程序”共2條,包括申報條件與備案程序。第三章“管理與監督”共3條,包括績效評價、科研誠信和宣傳推廣。第四章“支持政策”共3條,包括對績效評價優秀的支持、鼓勵金融支持和師市支持。第五章“附則”共2條,包括解釋主體和執行期限。
三、特色和亮點
《暫行辦法》在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兵團實際,并注重科研誠信、科技倫理、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要求,推動中試基地健康有序發展。
一是明確相關要求。中試基地建設或運營法人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安全、環保、保密等主體責任。具備必需的安全、環保設施裝備。符合國家和區域安全、環保要求,近兩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生產環境和工藝流程軟硬件符合國家和兵團相關標準要求。從事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動中試基地,研究內容涉及科技倫理敏感領域的,應設立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
二是明確基本條件。申報主體或依托單位應屬于或服務于兵團主導產業和重點產業鏈,具備明顯的區位優勢與技術優勢。要求中試基地具備獨立的場地,中試場地及配套設施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具備專業的中試生產線設備、中試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檢測和產品性能檢測設備,設備原值在500萬元以上。按照成熟一個備案一個的原則開展備案工作。
三是明確獎勵和退出機制。每3年對備案的中試基地進行績效評價,依據績效評價結果,對評價優秀的中試基地按規定給予相應支持,對評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撤銷備案資格,實現動態管理和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