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nyj-2020-00061 | 發布機構: | 農業農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21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對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檢查
權力事項名稱 | 對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檢查 | ||
權力類別 | 行政檢查 | ||
實施依據 | 【行政法規】《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8年10月6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6號公布,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檢查。縣級以上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加強對乳制品生產環節和乳品進出口環節的監督檢查。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乳制品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乳制品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部門之間,監督檢查部門與其他有關部門之間,應當及時通報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畜牧獸醫、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定期開展監督抽查,并記錄監督抽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需要對乳品進行抽樣檢查的,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列支 | ||
責任事項 | 1、檢查責任:檢查人員不少于兩人,出示執法證件,聽取當事人申辯陳述。執法人員應保守有關秘密。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人員調查、了解有關情況,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檢驗報告等資料。檢查筆錄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名。 2、處置責任:若發現違法行為予以立案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 ||
實施主體 | 師市農業農村局 | 承辦機構 | 政策法規發展規劃科 |
實施對象 | 奶畜飼養者、生鮮乳生產收購者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全社會 |
共同實施部門 | 市場監管局 | 收費(征收)標準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90日 | 承諾時限 | 90日 |
咨詢電話 | 0997-6350463 | 投訴電話 | 0997-4673328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