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21-2021-00037 | 發布機構: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26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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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1.什么是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勞動者在年老退休后,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需要。它是一項強制性、公益性、非盈利性質的社會保險。
2.基本養老保險的適應范圍和對象包括哪些?
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個體從業人員及其靈活就業人員。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怎樣籌集的?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用人單位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2016年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低至19%,2019年5月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6%);
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目前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本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應當按繳費基數20%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12%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8%計入個人賬戶。
4.計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因素確定。
5.個人賬戶中的余額是否可以退還給個人?
個人賬戶是參保人員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辦理退休手續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不得提前支取,但在以下情況下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1)參保人員在退休前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2)參保人員在退休后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繼承額=死亡時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退休時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占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其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6.參保人員調動或離開本地后,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轉移?
(1)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區內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不轉移基金;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時,除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外,還要轉移個人賬戶基金,轉移額為其個人賬戶中1998年1月1日之前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從1998年1月1日起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
(3)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轉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必須攜帶原參保地(轉出地)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到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收函》,持《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收函》到原參保地開具《轉移信息表》。
7.參保人員是不是繳費滿15年后就可以不繳費且退休后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是退休后按月享受養老金的必備條件,但并不是唯一條件,還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259號令)的規定,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必須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參加養老保險后因故無力繳費的,雖可中斷繳費,但對其退休時養老金的高低有較大影響。
8.參保人員符合哪些條件可以退休?
1.男性滿60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女性管理人員(含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女性人員)年滿55周歲:
2.從事過井下、高空、特殊繁重體力勞動和其工種且達到規定的特殊工種年限,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審批同意的可提前5年退休;
3.非因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9.繳費不滿15年參保人員是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10.什么是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主要是指在1995年12月31日前在國有單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本人自參加工作至1995年底前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可以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或按規定繳納過養老保險費的時間;它是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重要依據。
11.什么是本人退休前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本人退休前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用于計發職工養老金的重要參數。它是指從1996年起至職工退休時止,每年的個人繳費工資與上年自治區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之和的平均數與上年自治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積。
12.按現行規定,繳費滿15年及以上的其退休后按月領取的養老金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1.基礎性養老金=(上年度自治區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平均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系數(1.3%)。
13.2014年兵團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做了哪些調整?
從2014年1月1日起,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退休人員不在執行《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新兵辦發【2006】79號)文件中養老金最低保證數的規定。
14.參保人員中斷繳費后對退休以后的養老金待遇有何影響?
參保人員中斷繳費將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其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
一是會降低過渡性養老金的標準。按現行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后因故中斷繳費的,其退休時繳費年限雖累計滿15年,但在計算養老金時,間斷的繳費年份計算出的指數為零,這樣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就要低很多,所以計發的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也很低。
二是因中斷過繳費,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減少;個人賬戶養老金相應減少;
三是現行的養老金調整政策與繳費年限長短有密切關系,繳費年限長,每次調整養老金的額度就高。
15.職工死亡后享受的喪葬補助費的標準是什么?
職工死亡后,屬于能夠享受喪葬補助費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待遇。其標準為二個月的自治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16.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是多少?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
17.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死亡后,供養親屬一次性撫恤金標準是多少?
已達到退休年齡,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退職)人員,一次性撫恤金按其死亡時本人的月養老金標準一次性發給20個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
18.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在職參保人員非因工或因病死亡后撫恤待遇標準是多少?
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在職參保人員,一次性撫恤金以其死亡前本人12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的平均繳費工資基數為標準,按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支付1個月,最多一次性發給20個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