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21-2021-00045 | 發布機構: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05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政策 | |
關鍵詞: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實施中國-塞爾維亞社會保障協定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實施中國-塞爾維亞社會保障協定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有效解決中國、塞爾維亞兩國在對方國工作的人員雙重繳納社會保險費問題,兩國于2018年6月8日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社會保障協定》(以下簡稱《協定》)。為保證《協定》順利實施,我部與塞爾維亞共和國勞動、就業、退伍軍人和社會事務部于2020年1月6日簽署了《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社會保障協定的行政協議》(以下簡稱《行政協議》)。雙方商定,《協定》和《行政協議》于2021年2月1日正式生效。為確保《協定》和《行政協議》的貫徹執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協定》主要內容
(一)互免險種范圍。
中國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塞爾維亞為強制養老和殘疾保險、失業保險。
(二)中方適用免除在塞爾維亞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的人員。
1.派遣人員。指受雇于在中國領土上有經營場所的雇主,依其雇傭關系被該雇主派往塞爾維亞領土上為其工作的人員。
2.在航空器上受雇人員。指受雇的企業總部在中國領土上,在其航空器上工作的管理人員或機組成員。
3.外交和領事機構人員。指《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中定義的相關人員。
4.公務員和同等對待人員。指中國派遣到塞爾維亞領土上工作的公務員及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同等對待的人員。
5.例外。中塞兩國主管機關可根據特定人員或人群的情況,同意對《協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和第十條作例外處理,條件是所涉及人員受中塞兩國任一國法律規定管轄。
(三)塞爾維亞適用免除在華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的人員。
塞爾維亞適用免除在華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與中方適用人員的條件類同。
(四)派遣人員免除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期限。
派遣人員首次申請免除繳費期限最長為60個日歷月。如派遣期超過60個日歷月,經中塞兩國主管機關同意,可予以延長24個日歷月。
(五)主管機關、經辦機構。
1.主管機關:中國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塞爾維亞為勞動、就業、退伍軍人和社會事務部。
2.經辦機構:中國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指定的其他機構;塞爾維亞為共和國養老和殘疾保險基金會(負責待遇輸出)、共和國醫療保險基金會(負責出具法律適用證明)。
二、依據《協定》免除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的管理辦法
(一)中方在塞爾維亞人員辦理免繳相關社會保險費《法律適用證明》的管理辦法。
已在中國國內按規定參加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的人員,按照以下程序辦理申請免除在塞爾維亞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
1.個人申請人訪問“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首頁,實名注冊用戶信息。網址:http://si.12333.gov.cn。個人申請人登錄國家平臺,選擇“境外免繳申請”服務,在線填寫本人詳細申請信息,保存并提交申請。
2.派遣人員國內派出單位可申請注冊單位用戶,為本單位派出人員填寫申請信息,保存并提交申請。
3.部社保中心后臺審核申請信息。符合條件的,于7個工作日內出具《法律適用證明》并郵寄給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材料的,予以告知。
4.部社保中心也受理申請人通過郵寄紙質申請材料方式提交的申請,審核通過后,出具《法律適用證明》。線下辦理流程可在部門戶網站查閱“中塞社會保障協定法律適用證明辦事指南(線下版)”。
5.申請人向塞爾維亞經辦機構提交《法律適用證明》,申請免除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二)塞爾維亞在華人員免除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的管理辦法。
1.塞爾維亞在華人員向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由塞爾維亞經辦機構出具的《法律適用證明》,其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備案。核準信息后,依據其《法律適用證明》上規定的期限免除其相關社會保險繳費義務。
2.凡不能提交《法律適用證明》的塞爾維亞在華人員,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6號)的規定,督促其參加中國的社會保險。
3.除《協定》規定的免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外,塞爾維亞在華人員應按社會保險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6號的規定,參加中國其他社會保險險種。
以上規定自《協定》生效之日起開始執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穩妥推動貫徹落實。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關于做好雙邊社會保障協定參保證明網上經辦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險中心函〔2019〕32號)要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推動網上辦理。同時,要保證線上線下經辦模式平穩過渡,最大程度方便群眾辦事。各地要本著如實、便捷的原則及時辦理核準和免繳有關手續。在審核時要認真核對相關信息,防止欠費和虛假現象發生。各地在執行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向我部報告。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社會保障協定.docx
2.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社會保障協定的行政協議.docx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1年1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