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sfj-2023-00035 | 發布機構: | |
生成日期: | 2023-10-10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第一師阿拉爾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
第一師阿拉爾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
辦事指南
一、事項名稱:行政復議
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三、受案范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四、申請條件:
1.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2.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3.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
4.正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5.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范圍;
6.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
7.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五、申請材料:
(一)行政復議申請書: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事項:
(1)申請人為公民的,應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填寫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所地、詳細的通訊地址、電話和郵編,并遞交身份證復印件,并在申請書落款處簽名、捺印。
(2)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填寫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全稱、住所地、詳細的通訊地址、電話和郵編,并遞交加蓋其單位公章的法人執照或者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并在申請書落款處蓋單位公章。
(3)申請書一式二份。被申請人是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申請書相應增加一份。申請書請用A4紙打印后簽字,也可以用黑色簽字筆或墨水筆書寫,所有材料請統一用A4紙復印,日期請統一填寫提交申請書當天的日期。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1)公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
①公民死亡,其近親屬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公民死亡證明以及申請人與死亡公民親屬關系的證明。
②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委托其近親屬提起行政復議的,應有該公民書面的委托并以該公民的名義提起,同時提交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特殊情況下口頭委托的,應當提供該公民限制人身自由地及聯系方式,以便核實確認。
③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以及系申請人法定代理人的合法證明。
(2)法人或其他組織: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
③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能證明申請人身份的有效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核對)。
④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承受權利義務的有關證明。
(三)授權委托材料:
①如有委托代理人,需填寫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捺印)寫明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代理人為律師的,提供律師事務所函原件及律師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
②如同一復議案件申請人超過5人的,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行政復議,并提交復議代表推選書。行政復議代表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核對)。復議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為復議的 ,須提供復議代表人簽名或蓋章(捺印)的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的授權委托書。復議代表人變更、放棄復議請求,進行調解、和解,應當經被代表人的書面同意。
(四)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如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許可、確認、處罰等行為的有關證照、決定書、通知書、批文、復函等或被申請人行政不作為的必要證據資料。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制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應提供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有關材料,不同的具體行政行為應當按照“一案一申請”的原則,分別提出申請)(帶原件核對)。
(五)證明申請人符合申請復議法定條件(與具體行政行為存在利害關系等)、支持復議請求及申請書中所主張事實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復印件(帶原件核對)。
(六)申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有效的證明材料。
(七)行政復議請求為履行法定職責的,申請人應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經提出申請,被申請人應當履行法定職責而未履行的證據材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被申請人應當依職權主動履行法定職責的;
2.因被申請人受理申請的登記制度不完備等正當事由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并能夠作出合理說明的。
(八)申請人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應提供因行政侵權而造成損害事實的證明材料。
(九)申請人一并對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審查的,應指出該依據中有異議的具體條款及理由。
六、辦理行政復議咨詢點及通訊地址
師市行政復議機關:第一師阿拉爾市人民政府
師市行政復議機構:第一師阿拉爾市司法局(具體負責承辦行政復議案件)
當面接待地址:新疆第一師阿拉爾市勝利路1666號第一師阿拉爾市司法局五樓506室
郵寄地址:新疆第一師阿拉爾市勝利路1666號第一師阿拉爾市司法局
郵編:843000
聯系電話:0997-467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