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sfj-2022-00108 | 發布機構: | |
生成日期: | 2022-05-24 | 廢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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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 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 (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
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
(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2022年3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
3月9日上午,各代表團小組會議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審議。代表們普遍認為,修改決定草案在認真研究并充分吸收代表提出意見的基礎上,作了相應的修改完善,贊成將修改決定草案提請本次大會表決通過。同時,有些代表還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于3月9日下午召開會議,對修改決定草案進行認真審議,對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見逐條研究。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修改決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時,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有的代表提出,地方組織法規定,地方人大“聽取和審查”本級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為與實際工作保持一致,建議將“審查”修改為“審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對相關表述作相應修改。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本決定的施行時間確定為2022年3月12日。
此外,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還對修改決定草案作了個別文字修改。
修改決定草案表決稿已按上述意見作了修改,建議經主席團審議通過后,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修改決定草案表決稿和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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