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24-2023-00045 | 發布機構: | 商務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08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關于《商務部等9部門辦公廳(室)關于印發 縣域商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的解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中發〔2023〕1號)有關部署,按照《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 促進農村消費的意見》(商流通發〔2021〕99號,以下簡稱《意見》)、《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財辦建〔2022〕18號,以下簡稱《通知》)、《商務部等15部門辦公廳(室)關于印發〈縣域商業建設指南〉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1〕322號,以下簡稱《指南》),進一步深化政策措施,提升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成效,制定本行動計劃。
縣域商業三年行動實施步驟
一、部署啟動階段(2023年7月-12月)
印發通知,啟動縣域商業三年行動,加強動員部署和政策解讀。經地方推薦產生第一批全國縣域商業“領跑縣”,發布相關典型案例集。省級主管部門結合實際制定縣域商業三年行動計劃或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重點舉措和驗收考核辦法,指導市縣抓好落實;開展績效評價,對上年度完成“基本型、增強型、提升型”建設目標的縣進行驗收。
二、全面推廣階段(2024年1月-12月)
經地方推薦產生第二批全國縣域商業“領跑縣”,發布相關典型案例集。有關部門通過全國會、專家下鄉、線上培訓等方式,加強宣傳推廣和經驗交流。省級主管部門跟進,培育一批地方典型,加強經驗復制推廣,形成適合自身特點的縣域商業、農村直播電商發展路徑;開展績效評價,組織對上年度完成建設目標的縣進行驗收。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5年1月-10月)
經地方推薦產生第三批全國縣域商業“領跑縣”,發布相關典型案例集。有關部門組織抽查檢查,對照目標任務查漏補缺,全面總結評估縣域商業三年行動工作成果。省級主管部門對照《意見》《通知》和縣域商業三年行動要求,對各市縣開展評估驗收。加強前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回頭看”,及時發現和化解資金風險,建立項目和資產常態化運營管護機制,鞏固提升政策成效,持續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消費。
商務部等9部門辦公廳(室)關于印發 《縣域商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