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24-2023-00047 | 發布機構: | 商務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09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關于《第一師阿拉爾市2023年汽車消費補貼活動試點實施方案(修訂)》的解讀
為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積極釋放消費潛能,全方面驅動消費增長,按照“政府引導、企業參與、群眾受益”的原則,組織開展師市汽車消費促進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補貼對象
在師市轄區參加補貼活動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公司(即汽車經銷商)處,全款購買乘用車(新車),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在5萬元至30萬元之間,且在師市完成注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
二、補貼時間
兵團財政補貼金額和師市配套兵團政策補貼金額補貼時間: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月31日,《第一師阿拉爾市2023年下半年穩經濟促增長若干政策措施》補貼金額補貼時間: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補貼活動方式
由參加活動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公司(即汽車經銷商)作為補貼資金申報主體,向師市商務局備案并提供企業返利資金承諾函和參加活動的車型(含配置)、數量、指導價及返利金額。師市商務局負責征求市場監管部門意見。師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申報主體進行信用審核,存在違法失信的申報主體不得參加活動。由師市商務局公告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具體信息,包括參與活動的汽車經銷商名單等。
四、補貼申請流程
(一)個人消費者在活動期限內,在已公告的汽車經銷商處全款購買乘用車(新車)且在師市完成上牌的,可申請企業返利,并向汽車經銷商提供如下申請資料:購車人有效身份證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行駛證(非營運)、完稅證明、個人銀行卡(按身份證實名制辦理并注明開戶行)等復印件。上述資料必須屬于同一人,否則無法享受補貼。
(二)申報主體按規定完成申請資料審核確認后,將企業返利轉賬至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銀行賬戶(與其他補貼分別打款,并注明“兵團汽車促銷企業返利”)。
(三)申報主體每月15日和31日前向師市商務局提交“2023年兵團汽車消費補貼申報車輛信息表”(詳見附件1)、“關于申請2023年兵團汽車消費補貼的報告”(詳見附件2),并附個人消費者完整資料(含成功支付企業返利的銀行轉賬憑證)。
(四)師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審核申請資料,其中:
1.商務局會同市場監管局負責審核企業申報信息是否齊全,與備案信息是否一致。
2.公安局負責審核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確認車輛號牌信息與消費者個人信息是否一致,注冊登記時間是否符合活動期限。
3.阿拉爾稅務局負責對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記載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信息與信息表涉及的信息進行比對,并反饋比對結果。
4.商務局會同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對活動期間質量問題投訴集中、反映強烈的汽車經銷商的監管,市場監管局負責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兵團)將相關行政處罰和抽查結果統一歸集于企業名下并向社會公示,根據情形依法實施相應的信用懲戒。
(五)申請資料經相關部門審核完成后,師市財政局按程序將補貼資金下達至師市商務局,由師市商務局將當月補貼資金支付至個人消費者銀行賬戶(注明“兵團汽車促銷財政補貼”),并將補貼資金發放情況抄送師市財政局、發改委、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及阿拉爾稅務局。
五、資金保障
企業返利資金由參加活動的汽車經銷商自行支付,兵團財政補貼金額活動期間由師市財政先行全額墊付,從《第一師阿拉爾市2023年下半年穩經濟促增長若干政策措施(試行)》資金中列支,擬安排300萬元,資金使用完畢后,缺口部分由師市財政列支。活動結束后,由師市商務局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報兵團批準后,由兵團財政局一次性向師市撥付師市墊付的兵團財政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