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24-2025-00003 | 發(fā)布機構: | 商務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15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關于《第一師阿拉爾市2025年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實施方案》的解讀
為穩(wěn)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積極釋放消費潛能,全方面驅動消費增長,現(xiàn)就組織開展師市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補貼對象
在師市轄區(qū)參加補貼活動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公司(即汽車經銷商)處購買乘用車(新車),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且完成注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
二、補貼時間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補貼范圍和標準
對符合上述補貼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每輛車享受汽車經銷商企業(yè)返利,同時享受兵團和師市財政補貼。汽車消費補貼具體金額依據單車價格分檔執(zhí)行,詳見下表。
單車價格 (萬元) | 車輛類型 | 企業(yè)返利 金額(元) | 兵團財政 補貼金額(元) | 師市財政 補貼金額(元) | 享受補貼 合計金額(元) |
5≤X<8 | 燃油車 | 2000 | 2100 | 900 | 5000 |
新能源 | 2800 | 1200 | 6000 | ||
8≤X≤20 | 燃油車 | 4000 | 3500 | 1500 | 9000 |
新能源 | 4200 | 1800 | 10000 | ||
X>20 | 燃油車 | 5000 | 4200 | 1800 | 11000 |
新能源 | 4900 | 2100 | 12000 |
四、補貼活動方式
由參加活動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公司(即汽車經銷商)作為補貼資金申報主體,向師市商務局備案并提供企業(yè)返利資金承諾函和參加活動的車型(含配置)、數量、指導價及返利金額。師市商務局負責征求市場監(jiān)管部門意見。師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負責對申報主體進行信用審核,存在違法失信的申報主體不得參加活動。由師市商務局公告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具體信息,包括參與活動的汽車經銷商名單等。
五、補貼申請流程
(一)個人消費者在活動期限內,在已公告的汽車經銷商處購買乘用車(新車)且完成上牌的,可申請企業(yè)返利,并在中國農業(yè)銀行掌上銀行APP上提供如下申請資料:購車人有效身份證件、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行駛證(非營運)、個人銀行卡(按身份證實名制辦理并注明開戶行)、銀行交易憑證等復印件(其他申領補貼所需的必要材料,具體以兵團商務局確定的第三方平臺資料要求為準)。上述資料必須屬于同一人,否則無法享受補貼。
(二)申報主體按規(guī)定完成申請資料審核確認后,將企業(yè)返利轉賬至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者銀行賬戶(與其他補貼分別打款,并注明“兵團汽車促銷企業(yè)返利”)。
(三)師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審核申請資料,其中:
1.商務局會同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審核企業(yè)申報信息是否齊全,與備案信息是否一致。
2.公安局負責審核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確認車輛號牌信息與消費者個人信息是否一致,注冊登記時間是否符合活動期限。
3.阿拉爾稅務局負責對增值稅發(fā)票管理系統(tǒng)中記載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信息與信息表涉及的信息進行比對,并反饋比對結果。
4.商務局會同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加強對活動期間質量問題投訴集中、反映強烈的汽車經銷商的監(jiān)管,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兵團)將相關行政處罰和抽查結果統(tǒng)一歸集于企業(yè)名下并向社會公示,根據情形依法實施相應的信用懲戒。
(四)師市財政局按程序將補貼資金下達至師市商務局,由師市商務局組織相關部門將申請資料審核完成后,將當月補貼資金支付至個人消費者銀行賬戶(注明“兵團汽車促銷財政補貼”),并將補貼資金發(fā)放情況抄送師市財政局、發(fā)改委、公安局、市場監(jiān)管局及阿拉爾稅務局。
六、資金保障
企業(yè)返利資金由參加活動的汽車經銷商自行支付,兵團財政補貼金額活動期間由師市財政先行全額墊付,師市財政配套資金由師市財政全額承擔。師市財政保障活動資金,擬先安排400萬元。資金使用完畢后,缺口部分由師市財政列支。活動結束后,由師市商務局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報兵團批準后,由兵團財政局一次性向師市撥付師市墊付的兵團財政補貼資金。
七、監(jiān)督管理
商務局會同公安局、市場監(jiān)管局及稅務局負責對本次活動實施監(jiān)督管理,確保財政補貼資金按照規(guī)定審核、撥付和使用。
申報主體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審核中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誤導消費者的,將取消申請資格。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guī)定予以處理。
八、宣傳引導
黨委宣傳部、融媒體中心負責對本次活動進行宣傳,通過微信公眾號、抖音、電視、電臺等擴大宣傳效果,帶動企業(yè)和消費者參與,營造良好消費氛圍。
本方案由師市商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