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00024-2024-00029 | 發布機構: | 商務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04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政策 | |
關鍵詞: |
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四上企業” 發展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團(鎮)、鄉,師市機關各部門,經濟技術開發區,各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規范“四上企業”發展獎勵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局會同商務局制定了《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第一師阿拉爾市財政局 第一師阿拉爾市商務局
2024年11月4日
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第一師阿拉爾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結合師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專項資金是指師市通過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促進企業發展,不斷壯大“四上企業”規模和實力,逐步優化三產業結構,推動社會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方面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堅持“扶優扶強、優化結構、公開透明、專款專用”的原則,確保資金使用高效、安全、規范。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師市商務局、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管理。
(一)師市商務局負責按照預算管理要求,組織專項資金預算的申報,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按相關時限要求及時提交專項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執行已經批復的專項資金預算,指導、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配合紀檢監察、審計機關和師市財政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按績效目標對專項資金實施績效評價,并向師市財政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評價結果。
(二)師市財政局負責審核師市商務局提交的年度預算申請,指導專項資金預算的編制;審核師市商務局所提交的專項資金分配建議方案;按照經批準的分配方案撥付資金;指導、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會同商務局監督專項資金執行。
第二章 資金支出范圍
第五條 結合師市實際,專項資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申報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限額(規模)以下服務企業申報為限額(規模)以上企業,具體包括:
1.限額(規模)以下批發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行業法人企業。
2.限額(規模)以下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零售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住宿和餐飲業法人企業。
(三)個體工商戶重新登記注冊為獨立法人企業,且年內申報為限額(規模)以上企業,具體包括:
1.批發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個體工商戶。
2.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個體工商戶。
(四)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個體工商戶申報為限額以上個體工商戶。
(五)資質等級以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六)資質等級以上的建筑業。
第六條 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部門、單位在執行中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支出方向和調整用途。
第三章 資金申請、使用和管理
第七條 師市商務部門申請年度預算時,應當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師市財政部門報送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一)本年度工作總結,包括專項資金分配使用情況、主要管理措施、問題分析及對策等。
(二)下年度工作計劃及任務,主要包括下年度工作目標及重點任務、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資金安排計劃。績效目標要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相應匹配。
(三)相關佐證資料主要包括:師市商務局資金申報報告、《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四上企業”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四上企業”名單。
第八條 每年6月30日前,師市商務局按照規定將審定后的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報送師市財政局按程序辦理。
第九條 師市商務局、項目單位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及時兌付資金。對因情況發生變化導致短期內無法繼續支付的或年末未支出完畢的資金,由師市財政局按照規定收回統籌使用。
第四章 預算績效管理
第十條 專項資金應當堅持“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第十一條 師市商務局負責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實施預算績效運行監控,重點監控資金運行狀況和績效目標預期實現程度,發現績效運行與預期績效目標發生偏離時,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十二條 預算執行結束后,師市商務局負責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對自評結果和績效評價相關材料真實性負責,并將績效評價報告提交財政局。師市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對資金開展重點績效評價。
第十三條 師市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對專項資金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建立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應用機制,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完善專項資金政策、改進管理以及下一年度預算申請、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據。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的在下一年度預算編制中優先安排;為“良”的在下一年度預算編制中可適當予以安排;為“中”的,在下一年度預算編制中按一定比例扣減預算額度,扣減額度原則上不低于上年度該項目預算資金規模的5%;為“差”的暫緩或取消下一年度該項目預算,確需安排預算的,應按一定比例扣減預算額度,扣減額度原則上不低于上年度該項目預算資金規模的10%。
第五章 監督與檢查
第十四條 師市商務局要依法進行信息公開,師市財政局要加強對專項資金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同一家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就“四上企業”獎勵事項按就高原則享受。
第十六條 師市財政部門和商務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國家有關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師市財政局、商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自2025年起,團鎮、經開區應當在年度預算中足額安排轄區所屬企業獎勵資金。經開區、各團鎮可參照本辦法執行,也可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限原則上3年。到期后自動終止,確需延續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重新申請。
第二十條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若國家、自治區、兵團及師市出臺最新政策及規定,嚴格按照最新規定執行。
關于《第一師阿拉爾市促進“四上企業” 發展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