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syj-2021-00200 | 發布機構: | 市場監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8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對違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認證證書注銷、撤銷或者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繼續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處罰
權力事項名稱 | 對違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認證證書注銷、撤銷或者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繼續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處罰 | ||
權力類別 | 行政處罰 | ||
實施依據 |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認證證書注銷、撤銷或者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繼續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由地方質檢兩局依照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予以處罰。 | ||
責任事項 | 1.立案階段:依據監督檢查職權或者通過舉報、投訴、其他部門移送、上級部門交辦等途徑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自發現之日起15日內組織核查,并決定是否立案。 | ||
實施主體 | 第一師阿拉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承辦機構 | 標準化科 |
實施對象 | 企業、社會組織或公民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全社會 |
共同實施部門 | 無 | 收費(征收)標準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90天 | 承諾時限 | 無 |
咨詢電話 | 0997-4620998 | 投訴電話 | 0997-4611836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