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syj-2021-00327 | 發布機構: | 市場監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9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查封未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活動的企業
權力事項名稱 | 查封未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活動的企業 | ||
權力類別 | 行政強制 | ||
實施依據 |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職責,對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經營活動實施監督;對未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活動的,應當予以查封、取締。 | ||
責任事項 | 1.決定責任:實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經批準,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出示執法身份證件,通知當事人到場,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制作現場筆錄。辦案人員應當依法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對未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活動的,應當予以查封、取締,并在規定時間內做出行政處理決定。 | ||
實施主體 | 第一師阿拉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承辦機構 | 市場監督管理第一所 |
實施對象 | 企業、社會組織或公民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全社會 |
共同實施部門 | 無 | 收費(征收)標準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30日 | 承諾時限 | 無 |
咨詢電話 | 0997-4620225 | 投訴電話 | 0997-4611836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