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syj-2021-00362 | 發布機構: | 市場監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9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計量監管
權力事項名稱 | 計量監管 | ||
權力類別 | 其他職權 | ||
實施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制造、修理、銷售、進口和使用計量器具,以及計量檢定等相關計量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需要設置計量監督員。計量監督員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 | ||
責任事項 | 1.檢查責任: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負責對本轄區內計量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 ||
實施主體 | 第一師阿拉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承辦機構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計量科) |
實施對象 | 企業、社會組織或公民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全社會 |
共同實施部門 | 無 | 收費(征收)標準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無 | 承諾時限 | 無 |
咨詢電話 | 0997-4620997 | 投訴電話 | 0997-4611836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