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tw-2023-00014 | 發布機構: | 共青團委員會 |
生成日期: | 2023-12-05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解讀 | |
關鍵詞: |
關于《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發展團員工作細則》的解讀
近日,經團中央常委會議審議通過,團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發展團員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日前,團中央基層組織建設部負責人就《細則》有關問題,回答了中國青年報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為什么要修訂《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發展團員工作細則(試行)》。
答:《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發展團員工作細則(試行)》自1993年印發實施以來,對規范發展團員工作、保證發展團員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發展團員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發生了很大變化,需要與時俱進地對《細則(試行)》進行修訂。一是中央對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細則(試行)》部分內容與這些新要求、與當前發展團員工作面臨的新情況存在不相適應的地方。比如,當前團員隊伍數量過大、團青比例過高、團員意識不足,發展團員工作中把關不嚴、程序缺失等問題比較突出。二是2014年中央組織部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共青團是黨的助手和后備軍,發展團員工作必須貫徹發展黨員工作的有關精神。三是2016年3月團中央印發了《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發展團員和團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對發展團員和團員管理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需要制定配套文件確保部署落到實處。四是近年來基層在發展團員工作實踐中創造出不少好做法、好經驗,有些已經比較成熟,可以對全團提出普遍性要求。比如,鼓勵和引導新團員成為注冊志愿者、新團員需要參加入團儀式等。
問:請您介紹一下《細則》修訂的主要內容。
答:這次修訂,保持了《細則(試行)》框架和內容的總體穩定。修訂后的《細則》共6章38條,主要修訂內容是:在總則中明確提出“發展團員工作應當按照堅持標準、控制規模、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進一步嚴格了發展團員工作的程序,突出了團前教育、組織把關、團員參與、儀式教育等內容;強化了對入團積極分子培養教育的要求;增加了對流動青年入團的規定;對發展團員相關檔案管理提出了要求;強調了對發展團員工作的領導和工作紀律。
《細則》修訂過程中,我們注意把握4條工作原則。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和《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以團章為總遵循,認真落實《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要求。二是全面落實從嚴治團要求,嚴格標準、嚴格培養、嚴格程序、嚴格紀律。三是把提升團員隊伍先進性作為加強發展團員工作的重要出發點和落腳點。四是注重務實管用,既增加相關必要規定,又充分考慮規定的可操作性。
問:《細則》是如何體現從嚴治團要求的?
答:發展團員是團員隊伍建設的源頭和基礎。從嚴治團,必須從發展團員工作嚴起。《細則》把落實團要管團、從嚴治團要求貫穿始終。一是嚴格標準,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著重看青年是否在學習、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二是嚴格培養,在發展團員每一個環節,都強調要加強培養教育和考察,并明確細化了培養教育的具體要求。三是嚴格程序,強化了發展團員工作的規范性、嚴肅性。四是嚴格紀律,對各級團組織做好發展團員工作提出明確紀律要求。
問:《細則》在發展團員程序方面做了哪些調整?
答:嚴格、科學、規范的程序是提高發展團員工作質量的重要保障。《細則》在發展團員程序上新增了兩個環節,完善了原有環節相關內容。一是新增入團積極分子確定環節,規定采取團員推薦、少先隊組織推優等方式,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研究確定入團積極分子,并報上級團組織備案。二是新增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團委對下級團支部上報的發展對象進行預審的環節,預審合格才能履行入團手續。三是完善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青年入團的程序,要求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此外,為發揮儀式教育在加強團員教育、增強團員意識方面的重要作用,《細則》要求新團員應當參加入團儀式,并相應制定《入團儀式規定》,明確了入團儀式的基本原則、基本程序及相關要求,該文件將同步下發。
問:《細則》對入團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有哪些規定?
答:對入團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是發展團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細則》對此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對培養教育時長提出要求,規定入團積極分子在發展入團之前要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團課學習。二是對培養教育內容提出要求,規定要開展黨的理論教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開展黨史、國史和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開展團章教育和團的優良傳統教育,教唱團歌。三是對培養教育實踐載體提出要求,將入團積極分子是否是注冊志愿者、是否參加過一定時間志愿服務活動作為入團的重要考察內容。
問:《細則》對少先隊組織推優入團有什么規定?
答:推薦優秀少先隊員作團的發展對象,是促進團隊銜接、規范發展團員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細則》細化了少先隊組織推優的規定。一是明確少先隊中隊委員會是推薦主體。二是明確少先隊中隊委員會提出推薦對象、填寫推薦表報大隊委員會、大隊委員會審核后向具有發展團員審批權限的團組織推薦的工作程序。三是明確少先隊組織推優工作一般每年開展一次。
問:《細則》對流動青年入團有什么要求?
答:快速流動是當代青年群體的顯著特征,做好流動青年入團工作是新形勢下發展團員工作的重要內容,《細則》作出相關規定。一是在申請入團環節,明確流動青年既可以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團組織或居住地團組織提出入團申請,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團組織提出入團申請,流出地已經在流入地建立駐外團組織的,也可以向駐外團組織提出入團申請。二是在入團積極分子培養教育環節,當入團積極分子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時,對原所在團組織和接收團組織的培養教育責任進行了明確。
問:《細則》對加強發展團員工作領導做了哪些規定?
答:一是要求各級團委應當把發展團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將其作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評選表彰的重要依據。二是要求團的領導機關應每年開展一次發展團員工作情況的檢查,基層團委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度,及時解決問題。三是強調對于發展團員工作情況較差的團組織要進行通報,必要時由團的領導機關進行組織整頓。
問:《細則》是如何強調發展團員工作紀律的?
答:一是強調發展團員的總量控制,要求基層團委和地方各級團委必須依據全國發展團員計劃,根據本地區、本單位團員占青年的比例和入團積極分子隊伍的情況,確定每年發展團員的任務和目標,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保證發展團員工作持續穩定地向前發展。二是規定對發展團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和不正之風,應當嚴肅查處。三是明確對不堅持標準、不履行程序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團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四是提出對違反團章和有關規定發展團員的典型案例要及時進行查處和通報,對違反規定吸收入團的,一律不予承認,切實維護發展團員工作的嚴肅性。
文件政策: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發展團員工作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