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wgj-2021-00040 | 發布機構: | 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11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機構職能 | |
關鍵詞: |
2021年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主要職責
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兵團有關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以及師市黨委工作要求。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研究擬訂師市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事業、產業振興發展,起草師市文化、文物、體育、廣電和旅游產業規劃并組織實施,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創新融合綠色發展,落實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領域的體制改革。
(三)管理師市重大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活動,指導監督師市重點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設施建設,組織師市文化和旅游整體形象推廣。促進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師市文化、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統籌師市文化和旅游景區管理,指導推進師市全域旅游。
(四)指導管理師市文藝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生產及藝術研究、評論,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藝術繁榮發展。
(五)負責師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事業發展,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組織實施公共文化服務重大公益性工程和公益活動,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重點推進邊境團場的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建設和發展。
(六)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擬訂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行業標準,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七)統籌規劃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產業,組織實施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資源普查、保護和利用工作,推動師市文化體育和旅游產業投資融資體系建設。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扶貧。指導師市打造獨特軍墾文化品牌和演藝項目開發,構建重要旅游目的地。負責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行業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應急救援工作。
(八)規范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服務管理,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市場發展,負責對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市場。負責師市網吧、游藝娛樂場所、旅行社、景區景點等的審查,負責對從事演藝、體育健身、旅游等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體育、旅游、文物、廣播電視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統籌規劃師市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劃,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培養優勢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師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師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一)負責對師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師市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師市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質量,協調組織和推動師市廣播電視精品創作生產。指導監督師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師市轄區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秩序的監管。負責推進師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同推進廣電網、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二)負責對師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督指導,推進師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師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統籌師市文物工作。負責師市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維修、考古發掘、科技研究、文物鑒定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博物館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規范社會文物流通、經銷和拍賣活動等工作。
(十四)負責師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師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五)指導管理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的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組織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對外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六)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業務和黨建、紀檢監察工作。
(十八)承辦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