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wsj-2021-00085 | 發布機構: | 衛生健康委員會 |
生成日期: | 2021-03-01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權責清單 | |
關鍵詞: |
對按職責分工的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的行政檢查
權力事項名稱 | 對按職責分工的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的行政檢查 | ||
權力類別 | 行政檢查 | ||
實施依據 | 《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2017年2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5號)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領導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將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服務和保障體系,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實行工作責任制,對有關部門承擔的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進行考核和監督。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負責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組織實施與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有關工作。 | ||
責任事項 | 1.檢查責任: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出示執法證,按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和計劃,依法開展現場檢查,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制作調查筆錄,由執法人員、當事人簽字。 2.處理責任: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向當事人提出整改建議;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予以立案查處。 3.監管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監督和督辦;將檢查記錄及其他書面資料存檔備查。 4.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
實施主體 | 第一師衛生健康委員會 | 承辦機構 | 醫政醫管科 |
實施對象 | 相關單位 | 辦理情況公開范圍 | 師市范圍 |
共同實施部門 | 無 | 收費(征收)標準及依據 | 無 |
法定時限 | 無 | 承諾時限 | 無 |
咨詢電話 | 0997-6353695 | 投訴電話 | 0997-6353695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