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ylbzj-2021-00034 | 發布機構: | |
生成日期: | 2020-03-25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文件政策 | |
關鍵詞: |
師市醫保發電〔2020〕5號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
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
實施通知
師市醫保發電〔2020〕5號
各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根據《兵團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意見》(兵醫保發〔2020〕4號)精神,經師市同意,現就階段性減征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工作的同時,助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推動師市經濟社會發展。
二、減征范圍、期限和幅度
(一)減征范圍。僅限企業單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連隊職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二)期限。自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共5個月。
(三)減征幅度。單位繳費部分的50%。
三、其他
困難企業,醫療保險繳費可緩繳,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師市醫療保障局
師市財政局
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阿拉爾稅務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