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團瑪灘鎮關于開展加強物業管理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專項行動的公告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七團物業服務市場秩序,促進物業服務水平全面提升,根據師市城市管理局相關文件要求部署,從2025年3月至12月在團鎮范圍內開展加強物業管理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專項整治行動和開展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問題專項整治,現將整治范圍、整治內容、舉報投訴電話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七團住宅物業小區及從事物業服務的物業企業。
二、整治內容
(一)物業管理服務不規范。
1.符合招投標條件的,建設單位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時未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通過招投標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不符合招投標條件的,協議選聘物業時未經物業所在師市物業管理部門批準;
2.建設單位交付前期物業時不符合《新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承接前期物業時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要求查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3.物業企業未建立業主投訴處理、答復回訪機制,對業主提出的投訴及意見,未予以解釋或答復,小區居民反映問題不能及時處理,造成物業重大信訪隱患;
4.物業服務企業未在服務區域內如實公布并及時更新物業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以及物業服務投訴電話、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收費項目和標準、電梯和消防等設施設備維保單位和聯系方式、車位車庫使用情況、公共水電費分攤情況、物業費和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收支情況、電梯維護保養支出情況等信息。
(二)物業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
6.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不依法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或者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違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制的合同示范文本;
7.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小區衛生環境臟亂差,綠植不按時澆灌未補種修剪,不履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責任,不能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居民滿意度較低。
(三)整治物業亂收費。
9.物業服務企業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違反價格管理規定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重復收費、強制服務或者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及支出未依法予以公示。
(四)整治公共收益管理混亂
10.物業服務企業未按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或出租給第三方經營;
11.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委員會成員利用企業管理漏洞或工作之便,私自侵吞公共收益;
12.虛增小區維修、更新和改造的項目和費用,套取公共收益;
13.物業服務企業或業主委員會未按規定對公共收益單獨開戶或專賬進行管理(物業服務企業代收代管期間,也應單獨開戶或專賬進行管理);
14.未按規定經業主共同決定擅自使用公共收益;
15.公共收益不入賬、少入賬、虛增項目列支;
16.未按規定或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17.未按規定將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在小區公示牌等醒目位置、小區業主微信群公示;
18.對部分公共收益項目故意不公示、公示的項目張冠李戴,公示內容漏項錯項;
19.公示的賬目混亂,公示金額填報不實。
三、舉報投訴電話
1.七團投訴舉報電話:0997-4978018;
2.城鎮生態中心監督人員 鄧高萬 15292316750;
3.迎賓路社區工作人員 李文 18399416706;
4.友誼路社區工作人員 伍俊吉 18196370145。
四、投訴要求
歡迎職工群眾積極反映此類問題,城鎮中心將解決情況及時答復投訴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投訴要求:舉報內容應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具體到時間、地點、人員、問題內容。城鎮和社區將嚴格按照工作紀律和規定對舉報內容登記反饋,妥善處置,并對投訴人相關信息嚴格保密,整改結果向投訴人反饋,并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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