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師阿拉爾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對第一師(5團、10團)中電建新能源100萬千瓦園區低碳轉型光伏項目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 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第一師(5團、10團)中電建新能源100萬千瓦園區低碳轉型光伏項目 | 5團、10團 | 阿拉爾市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創青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設內容為:新建5團、10團廠區裝機容量均為50萬千瓦,配套建設35千伏集電線路,111公里場內巡檢道路(5團75公里,10團36公里)、2公里進廠道路(5團1.2公里,10團0.8公里)等主體設施及配套輔助設施。 | 該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施工揚塵、施工機械驅動設備產生的廢氣、施工道路揚塵、焊接煙塵等。通過采取材料加工、堆放區域設置圍欄;出入口地面硬化,設置車輛沖洗裝置;路面鋪設砂礫石硬化;易起塵物料使用防塵網或彩條布苫蓋嚴密,使用土袋壓腳;運輸車輛車斗嚴密;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設置混凝土攪拌站;合理安排施工計劃,施工場地、施工道路揚塵采取灑水抑塵措施;加強路面養護,控制車速;大風天氣不進行易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作業。機械、車輛使用標準柴油,加強機械、車輛維護保養;焊接廢氣經焊煙凈化器凈化后排放;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置后排放。 該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廢水主要是車輛沖洗廢水、混凝土養護廢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廢水。施工場地設置隔油沉淀池,車輛沖洗廢水經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回用;生活營地設置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經隔油池處理的食堂廢水和生活污水一并采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須滿足《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DB65 4275-2019)中表2.A級限值要求后回用與草地、荒漠灌溉。施工結束后拆除隔油沉淀池并平整土地;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用于運營期生活污水的處理。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是光伏板清洗廢水,采用凈水清洗就地被植被吸收或自然蒸發。 該項目噪聲源主要是推土機、鏟運機、自卸車、挖掘機等設施機械和車輛運行產生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和設備,加強施工機械的維修、管理,使用減振座墊與隔聲裝置;合理安排高噪聲施工作業的時間,嚴格控制強噪聲施工機械的作業時間;合理布局施工現場,避免在同一地點安排大量動力機械設備;遵守作業規定,加強現場運輸車輛出入的管理,車輛進入現場禁止鳴笛,不得隨意扔、丟、拋、倒等措施后,廠界噪聲排放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該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棄土棄渣、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廢油脂、一體化處理設施污泥。施工期間渣土在場內周轉,余土用于路基填筑和場地平整;施工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時清運;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理;機械保養過程產生的少量廢油、隔油沉淀池產生的浮油和油渣暫存于危險廢物貯存間,定期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項目危廢暫存間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建設,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須符合《危險廢物收集 貯存 運輸技術規范》(HJ 2025-2012)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的相關要求。食堂隔油池產生廢油脂單獨收集,清運至當地市政環衛主管部門指定單位處理;生活污水一體化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沉渣經污泥干化池干燥腐熟后用于植被施肥。運營期產生的固廢為廢變壓器油和廢光伏組件。廢變壓器油經事故油池收集,及時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單位處置;廢舊太陽能電池板由生產廠家維護并回收處理,場內不貯存。 該項目服務期為25年,廢光伏組件由供應商統一回收;廢變壓器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回收、拆解;混凝土廢渣運至指定地點,不在廠區存放。拆除硬化地面基礎,對場地進行恢復,并灑水和壓實,防止產生揚塵和風蝕;保留項目區原綠化土地;掘除混凝土的基礎部分并平整土地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2024年8月7日- 2024年8月13日)。公告期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決定申請聽證。
聯系電話:0997-4615723(兼傳真)
通訊地址:新疆阿拉爾市勝利大道1號
郵 編:843300
第一師阿拉爾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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