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阿拉爾市將軍大街以西、班超大道以南地塊規劃設計條件指標的公告
現有新疆帝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請調整阿拉爾市將軍大街以西、班超大道以南地塊建筑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因上位規劃調整,建設單位擬調整該地塊建筑限高,我局組織規劃專家技術論證會論證,認為該地塊符合《第一師阿拉爾市中心城區單元層次詳細規劃》等文件,且經師市規劃委員會2024年第6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對該地塊規劃控制要求進行調整,調整內容如下:
僅對建筑限高進行調整,由40米調整至70米,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中其余規劃指標不做調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相關規定,拓寬社會公眾了解和參與城市規劃的渠道,須對上述變更內容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相關利害關系人對該地塊條件變更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發郵件或來電向我局反映,郵件中注明為“城市規劃公眾意見”,逾期視為無異議。
郵箱:3507142149@QQ.com,聯系電話:0997-4617189。
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9月19日
終審: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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