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師阿拉爾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對第一師 10 團新疆臻元 100 萬千瓦園區低碳轉型項目 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第一師 10 團新疆臻元 100 萬千瓦園區低碳轉型項目
| 十團 | 阿拉爾市申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中天聚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位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10 團。光伏場址南側距離十團團部約 15km,場區南側距離阿拉爾市約 27km,海拔高度 1014m 左右。場址區地勢較平坦,為戈壁鹽堿地和沙地。場區西南角有已建成光伏區并有田間道路通達,對外交通比較方便。光伏陣列分布較為分散,主要由三個片區組成:1 號片區中心地理坐標為:E81°21'49.378",N40°46'12.043";2 號片區中心地理坐標為: E81°21'44.434" ,N 40°45'08.383" ; 3 號 片 區 中 心 地 理 坐 標 為 :E81°24'01.626",N40°47'39.546"。項目建設內容:設計額定裝機 1000MW,實際安裝容量 1200MWp,同步配建 25%/4h 電化學儲能。 | 該項目施工期生態影響主要表現為:工程施工期間的挖方、土石方臨時堆放等臨時占地,對建設區生態環境產生的影響。通過優化場內道路的布設、優化臨時占地區的選址、減少土石方的開挖和加強施工監理、加強施工人員生態保護教育施工結束后對臨時性占地及時平整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新增水土流失等措施減少施工占地對生態的破壞。施工期大氣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揚塵、機械燃油廢氣。通過建筑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工地周邊100%圍擋、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放 100%覆蓋、土方開挖100%濕法作業、建筑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岀入車輛100%清洗、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加強設備、車輛的維護保養,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標準的運輸車輛和施工設備等減少施工過程的大氣污染。施工期廢水主要來自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生產廢水和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排入場地設置的隔油沉淀池,收集沉淀處理后用于灑水抑塵,施工期結束后及時拆除并恢復原貌。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營地建設的防滲化糞池,定期委托環衛部門由吸污車抽吸拉運至 10 團污水處理廠處理。施工期噪聲來自機械設備作業施工,主要來源于運輸車輛噪聲和施工噪聲,噪聲源為運輸車輛、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機械設備。施工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合理擺放施工機械,盡量使機械遠離敏感點,減少機械噪聲對聲環境的污染;對于固定類機械設備,可采取基礎減震,降低噪聲污染;在項目施工期,應設立臨時圍擋,在施工的結構階段應采用圍擋,以降低設備噪聲對周圍的影響,嚴禁夜間施工。運營其主要噪聲源為箱式變壓器及檢修道路車輛噪聲。施工期固廢主要有施工棄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多余土方用于項目區場地平整;施工期建筑垃圾采用分類收集的方式進行收集,可再生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按照當地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由建設單位進行合理清運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運營期固廢主要有廢光伏太陽能電板及組件、廢磷酸鐵鋰電池及定期保養產生的廢變壓器油。廢太陽能電板及組件、廢磷酸鐵鋰電池由生產廠家回收處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地點。事故發生時變壓器油進入站內事故油池,及時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 2024年12月12日)。公告期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決定申請聽證。
聯系電話:0997-4615723(兼傳真)
通訊地址:新疆阿拉爾市勝利大道1號
郵 編:8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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