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師G217(博斯坦)-16團公路公眾參與公示
為廣泛征求廣大群眾和社會團體對該項目建設的意見,第一師阿拉爾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為使調查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符合當地實際,更好地吸取社會各界公眾對該工程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及項目建設的意見,調查訪問對象以漢族與少數民族并重,公眾的組成和分布主要集中在項目區周圍的單位和個人。
為此,項目建設單位在第一師政務網上進行了《第一師G217(博斯坦)-16團公路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公示》,公示時間為12月20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為10天,通過公示以廣泛征求民意。
建設項目名稱:第一師G217(博斯坦)―16團公路
建設單位:第一師阿拉爾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通訊地址:第一師阿拉爾市
郵政編碼:830000
聯 系 人:毛建宇
聯系電話:15628186102
(1)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阿瓦提縣、第一師阿拉爾市境內,地處塔克拉瑪干沙漠北部邊緣。項目起點位于上游水庫放水渠南側約1000 米處,與國道G217 平面相交(銜接G217 樁號K1357+998.550),路線由南向北主要途經第一師十六團、十六團一連紅色教育基地、及上跨上游水庫放水渠、葉爾羌河老河道、阿克蘇河,終點位于第一師八團東側3.2 公里處與S701 十字形相交(S701 樁號K116+667)。路線全長24.234km,路基寬度12m,為雙向兩車道二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為80km/h。橋梁設置6座,其中特大橋1027m/1座,中橋186m/3座,小橋36.2m/2座,涵洞51座,平面交叉21處,管線交叉93處(含過路套管保護涵)。工程總投資約40800.7269萬元。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對社會及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主要為水土流失、植被破壞、施工噪聲及揚塵等;營運期主要環境影響為交通噪聲、汽車尾氣等。在采取征地補償、水土保持、生態保護及污染治理措施后,將使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小。
(2)社會不穩定風險因素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和《自治區發展改革系統關于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工作的指導意見》(新發改投資〔2012〕990號),識別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主要因素,提出應對措施和主要結論:
①項目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因素
施工期: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薪資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占地補償款不到位引發群體事件。
運行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途中因意外交通事故泄露觸發的環境風險事件。
②社會穩定風險預防措施:
確保項目資金到位,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解決工程量計量及已完工程質量異議,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執行好農民工勞動合同及分包方施工合同,監督承包方將公示工資發放至個人,事先掌控矛盾激化信息并提前排解;制定并演練應急預案,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事故對環境和群眾生活的影響;在施工前占地補償費用必須到位,并落實到個人,避免占地引發的糾紛。在運行期嚴格工藝紀律,強化設備點巡檢和備件管理,提高應急處置效率,盡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危化品運輸車輛需要有允許運輸資質證明文件方能通過本工程運送危險化學品,運輸路線的選擇,安全運輸、全封閉運輸、文明運輸,從源頭上控制泄漏,制定并演練應急預案,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事故對環境和群眾生活的影響。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③社會穩定風險分析主要結論
擬建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要求。施工結束后對臨時占地、料場等進行植被恢復,故征地、拆遷、移民安置、經濟補償、影響生態環境等所引發的社會不穩定風險率較低。擬建項目按“三同時”的原則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對水環境、地下水環境、空氣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基本不造成影響,不存在因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所引發的社會不穩定風險。
通過采取社會穩定風險預防措施后,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可控。
(3)征詢事項
①征求公眾意見范圍:以擬建項目區周邊5km人群及相關單位及個人。
②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1)當前經濟發展狀況;(2)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主要風險;(3)本期工程建設對當地社會穩定大局的影響;(4)對本工程的建設持何種態度;(5)本工程建設對當地經濟發展的作用;(6)對本工程項目的建設意見和建議。
(4)公示說明
①本次公眾意見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與建設單位或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單位聯系。
②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建設單位或受委托的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單位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
③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社會穩定風險的建議或意見,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建設項目單位或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書編制單位提出書面意見。
公示發布單位:第一師阿拉爾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公示發布時間: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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