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
序號 | 事項名稱 | 事項類型 | 執法依據 | 責任主體 | 實施主體 | 備注 | ||||
法律 | 行政法規 | 地方性法規 | 部委規章 | 政府規章 | ||||||
1 | 對申請公路建設行業從業許可過程中弄虛作假,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從業許可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九條 |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 第四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 | 對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不具備招標條件而進行招標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 | 對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未履行相關審批、核準手續開展招標活動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六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中介機構與他人串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不按照規定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情況或者泄露標底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 | 對收受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投標人好處,或透露信息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六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 | 對交通運輸領域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規定,與投標人就實質內容進行談判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中不按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合同或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九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依法應當公開招標而采用邀請招標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四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資料時限不符合規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接受未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或者個人參加投標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接受應當拒收的投標文件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第(四)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超額收取保證金或者不按規定退還保證金及利息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必須招標而不招標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 | 對泄露應當保密的與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 | 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投標人與他人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手段中標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 | 對交通運輸領域必須招標的項目建設工程單位弄虛作假騙取中標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中不按照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不按照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或者違法確定、更換評標委員會成員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3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評標委員會委員不客觀、不公正履行職務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4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人無正當理由不發出中標通知書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 第七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5 | 對交通運輸領域未經注冊擅自以注冊人員名義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6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勘察設計單位未依據批準文件、規劃或國家規定編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7 | 對施工單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建筑材料、構件和設備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8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監理單位將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件和設備按合格簽字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七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 | 《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9 | 對擅自進行公路建設項目施工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五條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0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單位將工程業務發包給不具有勘察、設計資質等級的單位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1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項目肢解發包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2 | 對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圖設計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十六條 、第七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3 | 對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五)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4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十六條第(六)項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 、第四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5 | 對交通運輸領域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條、 第七十五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第四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6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從業單位出借資質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一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7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從業單位違法轉分包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十五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8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施工單位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五條, | 《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39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施工單位未對材料、構配件等進行檢驗檢測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 第七十五條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0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施工單位不按規定履行保修義務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六條 、第七十五條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1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監理單位與相關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七條第(一)項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2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監理單位違規承擔有利害關系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3 | 對交通運輸領域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4 | 對公路水運工程工地臨時試驗室單位出具虛假試驗檢測數據或報告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5 | 對建設單位未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未定期報告工程項目質量狀況、發現工程質量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改、未按照有關規定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提交的公路建設工程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核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6 | 對勘察、設計單位提交勘察成果文件中未明確保證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的適用措施,對有可能引發安全隱患的洪水、地質災害未提出防治建議的;未對建設條件復雜、技術難度大和具有較大危險性的公路建設工程進行風險評估的;工程開工前,未向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7 | 對施工單位未對橋梁、隧道和高邊坡等建設條件復雜、技術難度大和具有較大危險性的公路建設工程進行風險評估的;未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設備設施及建筑構配件按照規定進行質量檢驗的;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8 | 對監理單位未監督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的;在施工過程中,未對公路建設工程的關鍵部位、環節、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旁站監理的;未及時組織隱蔽工程驗收、驗收時未實施現場影像記錄或者對不合格的隱蔽工程進行驗收的;指定建筑材料、設備設施和建筑構配件的生產、供應單位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49 | 對試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報告或者提供虛假數據資料的;在公路建設工程項目的同一合同標段中同時接受建設、監理、施工等兩個以上單位的試驗檢測委托的;對試驗檢測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試驗檢測機構從業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0 | 對公路工程未交工驗收試運營、交工驗收不合格試運營、未備案試運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第二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1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隨意壓縮工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十六條第(二)項 | 《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2 | 對交通運輸領域執業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不按規定受聘而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二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3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建設單位未按規定移交建設項目檔案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4 | 對交通運輸領域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5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六十三條、第七十五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6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建設單位對其他從業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7 | 對交通運輸領域建設工程監理單位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8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59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施工單位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詳細說明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0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施工單位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未經查驗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六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1 | 對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領域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2 | 對公路水運工程從業單位未全面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導致重大事故隱患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3 | 對交通運輸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考核合格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4 | 對交通運輸領域承擔安全評價工作等機構出具虛假證明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5 | 對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6 | 對不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三條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7 | 對交通運輸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六條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8 | 對交通運輸領域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69 |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五十五條第(三)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0 | 對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六十二條第(一)(二)項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八十六條;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八條;《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第五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1 | 對交通運輸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四)(五)(六)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2 | 對交通運輸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儲存危險物品的倉庫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內,或者與員工宿舍的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3 | 對交通運輸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4 | 對交通運輸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拒絕、阻礙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5 | 對交通運輸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6 | 對交通運輸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有關人員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7 | 對擅自在公路上設卡、收費或者應當終止收費而不終止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8 | 對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已不具備開業要求的有關安全條件、存在重大運輸安全隱患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一百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79 | 對取得經營許可的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七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0 | 對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八條;《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第四十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1 | 對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2 | 對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 |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3 | 對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許可證件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六十六條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第九十五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4 | 對道路運輸經營者違反車輛技術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 |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5 | 對未按規定投保道路運輸承運人責任險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七條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六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 第四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6 | 對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站經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7 | 對道路運輸客運、貨運站(場)經營者允許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二款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一百零一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8 | 對客運班車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線路、班次行駛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 第九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89 | 對擅自改變道路運輸站(場)用途和服務功能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三款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一百零二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0 | 對道路運輸經營者強行招攬貨物、旅客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六十八條第二款 |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第六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1 | 對道路運輸經營者發生較大以上行車安全事故并負同等以上責任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2 | 對已取得相應許可的道路運輸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不符合許可條件繼續經營且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3 | 對客運班車經營者未按照規定時間救援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4 | 對道路貨運經營者未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5 | 對道路貨運經營者出租、轉讓或者變相轉讓危險貨物運輸、放射性物品運輸經營權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6 | 對道路貨物運輸站(場)以及貨運代理(代辦)經營者違規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7 | 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涂改、偽造、倒賣和非法印制、轉讓道路運輸證牌、票據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8 | 對客運站經營者未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八條 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99 | 對貨運源頭單位或經營者違反有關規定裝載貨物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第三十二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辦法》第三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0 | 對擅自從事城市客運經營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六條 |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1 | 對未取得從業資格證或者超越從業資格證核定范圍,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2 | 對出租汽車未按照規定配置專用服務標識和設施以及未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 第四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3 | 對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從業資格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4 | 對聘用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第四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5 | 對聘用未按規定辦理注冊手續的人員,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四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6 | 對違法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 第四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7 | 對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違反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 第四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8 | 對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09 | 對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0 | 對網約車平臺公司違反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1 | 對網約車駕駛員違反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2 | 對運營企業未在投入運營的車輛上、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首末站和中途站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務設施和運營標識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第六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3 | 對危害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設施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 第六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4 | 對擅自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線路運營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第六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5 | 對運營企業未定期對城市公共汽電車車輛及其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6 | 對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運營企業未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第六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7 | 對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場站和服務設施的日常管理單位未按照規定對有關場站設施進行管理和維護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8 | 對拒絕、阻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 | 《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19 | 對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三項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0 | 對擅自改裝危險品、放射性物品車輛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六十一條、《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1 | 對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 |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六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2 | 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九十一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3 | 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承運人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4 | 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托運人未按照相關標準要求確定危險貨物類別、項別、品名、編號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5 | 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托運人未按照規定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或者未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七)項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第五十九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6 | 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托運人未按照規定包裝危險化學品并在外包裝設置相應標志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六)項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第五十九條第(二)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7 | 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承運人未按照規定范圍承運危險貨物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8 | 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承運人未按照規定制作和保存危險貨物運單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第六十條第(二)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29 | 對危險貨物承運人未按照規定對運輸車輛、罐式車輛罐體、可移動罐柜、罐箱及設備進行檢查和記錄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條第(三)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0 | 對未按照規定隨車攜帶危險貨物運單、安全卡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1 | 對道路運輸企業未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危險貨物充裝或者裝載查驗、記錄制度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2 | 對違反規定運輸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3 | 對違反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 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4 | 對擅自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 | 《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5 | 對外國籍運輸車輛違反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 第五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6 | 對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未按規定備案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第五款 |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7 | 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不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培訓或者在培訓結業證書發放時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三條 |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 第四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8 | 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營運車輛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教練車,未按照規定參加車輛年度審驗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 第五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39 | 對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未按規定進行備案或者不符合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標準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 |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0 | 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 |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五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1 | 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七十二條 |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2 | 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違規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3 | 對從事汽車租賃經營未按照規定進行報備和違反規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 第五十條第一款 | 《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4 | 對機動車檢測經營者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5 | 對道路運輸企業未使用符合標準的監控平臺、監控平臺未接入聯網聯控系統、未按規定上傳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6 | 對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出現故障不能保持在線的運輸車輛從事經營活動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7 | 偽造、篡改、刪除車輛動態監控數據的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8 | 對擅自進行涉路施工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八十條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二條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 第三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49 | 對從事挖砂、爆破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橋梁等安全的作業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三)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0 | 對利用公路橋梁進行牽拉、吊裝等危及公路橋梁安全的施工作業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第五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1 | 對利用公路橋梁(含橋下空間)、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設施以及鋪設高壓電線和輸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的管道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五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2 | 對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路面的機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駛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七十六條第(四)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3 | 對損壞、擅自移動、涂改、遮擋公路附屬設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屬設施架設管道、懸掛物品或者損壞、擅自挪動建筑控制區的標樁、界樁等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六)項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4 | 對造成公路路面損壞、污染或者影響公路暢通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七條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5 | 對將公路作為試車場地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6 | 對造成公路損壞未報告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七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7 | 對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七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8 | 對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擴建建筑物、地面構筑物或擅自埋設管道、電纜等設施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八十一條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59 | 對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遮擋公路標志或者妨礙安全視距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0 | 對涉路工程設施影響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第六十條第(二)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1 | 對擅自更新采伐護路林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第六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2 | 對車貨總體的外廓尺寸、軸荷或者總質量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汽車渡船限定標準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七十六條第(五)項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 |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3 | 對租借、轉讓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三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4 | 對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檢測站點通行車道、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等方式擾亂超限檢測秩序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5 | 對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第三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6 | 對未按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公路養護作業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七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7 | 對公路物流運營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8 | 對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69 | 對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業務,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第五款 |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0 | 對檢測機構未取得相應資質從事質量檢測活動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1 | 對檢測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2 | 對檢測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證書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五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3 | 對檢測機構未按照規定申請變更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4 | 對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篡改、偽造檢測報告的或者將檢測業務轉包、違規分包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5 | 對檢測機構質量保證體系未有效運行的或者未按照有關規定對儀器設備進行正常維護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6 | 對檢測機構未按規定進行樣品管理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7 | 對檢測機構轉讓、出租檢測機構資質證書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8 | 對建設單位未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79 | 對危險貨物承運人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或者超出檢驗有效期的罐式車輛罐體、可移動罐柜、罐箱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0 | 對危險貨物承運人未按照要求對運營中的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性物品的運輸車輛通過定位系統實行監控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1 | 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規定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2 | 對網絡平臺違規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一百零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3 | 對應當報廢的船舶、浮動設施在內河航行或者作業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4 | 對船舶、浮動設施未持有合格的檢驗證書、登記證書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資料,擅自航行或者作業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5 | 對船舶未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配備船員擅自航行,或者浮動設施未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配備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員擅自作業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6 | 對未經考試合格并取得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人員擅自從事船舶航行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7 | 對按照國家規定必須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沉船打撈責任的保險文書或者財務保證書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沉船打撈責任保險文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8 | 對船舶在內河航行時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89 | 對船舶未在碼頭、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錨地、停泊區、作業區停泊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0 | 對在內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線上進行有關作業或者活動未經批準或者備案,或者未設置標志、顯示信號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1 | 對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未編制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未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2 | 對船舶、浮動設施遇險后未履行報告義務或者不積極施救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3 | 對船舶、浮動設施發生內河交通事故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4 | 對遇險現場和附近的船舶、船員不服從海事管理機構的統一調度和指揮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5 | 對偽造、變造、買賣、轉借、冒用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船員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的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6 | 對船舶、浮動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指使、強令船員違章操作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7 | 對船舶在內河航行、停泊或者作業,不遵守航行、避讓和信號顯示規則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8 | 對船舶不具備安全技術條件從事貨物、旅客運輸,或者超載運輸貨物、旅客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199 | 對船舶、浮動設施發生內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0 | 對阻礙、妨礙內河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或者謊報、隱匿、毀滅證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1 | 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船員服務簿、船員適任證書、船員培訓合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四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2 | 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船員服務簿、船員培訓合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四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3 | 船員服務簿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船員未辦理變更手續的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五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4 | 對船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相關規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五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5 | 對船長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相關規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五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6 | 對船員用人單位、船舶所有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相關規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五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7 | 對未取得船員培訓許可證擅自從事船員培訓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五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8 | 對船員培訓機構不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大綱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要求進行培訓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五十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09 | 船員服務機構和船員用人單位未將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員的有關情況定期報海事管理機構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的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五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0 | 對船員服務機構在提供船員服務時,提供虛假信息,欺詐船員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五十八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1 | 對偽造船舶檢驗證書或擅自更改船舶載重線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第二十七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2 | 對公路施工單位在重污染天氣拒不執行揚塵管控措施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二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3 | 對使用不符合標準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4 | 偽造船舶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測報告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5 | 對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殘油、廢油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6 | 對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條第三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7 | 對拒絕海事管理機構的有關船舶水污染的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8 | 對船舶未配置相應的防污染設備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環境污染的證書與文書,以及進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業船舶,未遵守操作規程或者未在相應的記錄簿上如實記載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19 | 對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0 | 對交通運輸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1 | 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的查封或者扣押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2 | 對經營性道路運輸車輛有超載行為的強制卸貨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3 | 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實施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二條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四十一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4 | 對拒不拆除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5 | 對拒不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地面構筑物或者擅自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八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6 | 對拒不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區外修建的遮擋公路標志或者妨礙安全視距的建筑物、地面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五十六條 第二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7 | 對未在碼頭、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錨地、停泊區、作業區停泊的船舶強行拖離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8 | 對有違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規行為的船員,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扣留船員適任證書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四十三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29 | 對經批準進行超限運輸的車輛,拒不按照指定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扣留車輛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30 | 對未隨車攜帶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扣留車輛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二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31 | 對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檢測站點通行車道、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等方式擾亂超限檢測秩序的車輛進行強制拖離或者扣留車輛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32 | 對采取短途駁載等方式逃避超限檢測的車輛強制拖離或者扣留車輛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33 | 對造成公路、公路附屬設施損壞,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機構現場調查處理的,扣留車輛、工具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34 | 對逾期不履行交通運輸領域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義務的行政決定,其后果已經或將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環境污染或者破壞自然資源等行為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條 | |||||||
235 | 對需要立即清除道路、航道遺灑物、障礙物或者污染物,當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強制 | 行政強制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五十二條 | |||||||
236 | 對煤炭、礦石、水泥等貨物集散地以及貨運站等場所的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37 | 對道路運輸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五十三條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38 | 對網約車市場的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39 | 對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40 | 對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保護狀況的巡查 | 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六十九條 、第七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41 | 對水路運輸市場的行政檢查 | 行政檢查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42 | 對所轄內河通航水域實施水上交通安全檢查 | 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八、六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43 | 對船舶、浮動設施、船員和通航安全環境的檢查 | 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九、六十二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44 | 對船員注冊、任職資格、履行職責、安全記錄,船員培訓機構培訓質量,船員服務機構誠實守信以及船員用人單位保護船員合法權益等情況的檢查 | 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四十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45 | 對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246 | 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五條 |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四十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第一師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 ||||
247 | 對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第二十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第一師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 ||||
248 | 對公路水運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七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 ||||
249 | 對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第九條 | 第一師交通運輸局 | 第一師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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