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師阿拉爾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對阿拉爾市泰浩紡織科技有限公司紡織項目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阿拉爾市泰浩紡織科技有限公司紡織項目 | 經濟技術開發區 | 阿拉爾市泰浩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兵團勘測設計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該項目位于第一師阿拉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紡織服裝產業片區,占地面積為190355.44平方米,項目區北臨輕紡一路,南臨輕紡二路,東臨天山大街,西臨輕三路。項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標為:東經81°11′8.023″,北緯40°34′21.450″。項目建設內容:新建6座廠房,分別是1#化纖織布車間配套加彈整經,4#倉庫配套加彈車間,7#為噴水織布配套加彈車間、8#為胚布倉庫配套大圓機車間、10#為噴水織布配套加彈車間,11#加彈配套大圓機車間,配套建設宿舍樓、辦公樓、食堂等及污水處理系統等。項目建成后:主要產品為國內高端家紡面料,包括化纖針織、機織面料,生產規模為滌綸梭織布15000萬米/年,滌綸針織布89000萬米/年。 | 該項目運營期有組織廢氣主要為各車間(1#、4#、7#、10#、11#)加彈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污水處理站惡臭氣體、及食堂油煙。無組織廢氣主要為加彈工序及污水處理站未被收集的廢氣、纖維及飛絨粉塵。各車間產生的有機廢氣,分別采用負壓收集和經靜電+活性炭吸附處理后,各通過一根15米排氣筒排放(DA002-DA006),非甲烷總烴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污水處理站廢氣通過生物除臭處理后,通過一根15米排氣筒排放(DA007),廢氣中氨、硫化氫排放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要求;食堂油煙經凈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專用煙道排放,油煙排放須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要求。通過采取污水處理站地埋及加蓋,車間加強通風,廠區進行綠化等措施,確保廠界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廠內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污水處理站無組織氨、硫化氫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廠界標準要求。 該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是:織布廢水、設備及地面清洗廢水、空壓機冷卻水等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經廠區自建的污水處理站(日處理量為300立方米,采用“混凝氣浮+好氧生物+沉淀”工藝)處理滿足《紡織染整工業回用水水質》(FZ/T01107-2011)表1的回用水水質指標及其限值后大部分回用于織造車間,少量廢水與經一體化化糞池處理的生活污水混合滿足《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間接排放標準后通過管網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項目運營期的噪聲源主要為噴水織布機、碼布機、風機、泵、空壓機等設備噪聲,風機、泵等噪聲。通過選擇先進可靠的低噪音設備,設備底部加減振座墊,連接處加裝減振材料;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和維修,確保設備運行狀態良好;噪聲源布置在廠房內,同時加強門窗的隔聲性能等降噪措施后,廠界晝、夜間噪聲排放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 該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有:廢原料包裝、加彈廢絲、廢布、清潔機收塵、焦渣、污水處理站生化污泥等一般固廢,廢機油、廢油劑、廢包裝桶、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物化污泥、廢填料、氣浮廢油等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廢原料包裝、加彈廢絲及廢布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由廠家回收或外售綜合利用;清潔機收塵及焦渣經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體廢物暫存間,定期拉運至阿克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場;污水處理站生化污泥暫存在污泥池,經脫水后定期拉運至阿克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場。設備日常維護檢修產生廢機油、廢油劑(廢白油)、廢油劑桶、廢活性炭、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廢填料和物化污泥等各類危險廢物分類分區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內,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危廢暫存間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建設,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須符合《危險廢物收集 貯存 運輸技術規范》(HJ 2025-2012)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的相關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至阿拉爾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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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 2024年12月23日)。公告期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決定申請聽證。
聯系電話:0997-4615723(兼傳真)
通訊地址:新疆阿拉爾市勝利大道1號
郵 編:8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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