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爾市意興建材銷售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9年9月5日,阿拉爾市意興建材銷售有限公司根據阿拉爾市意興建材銷售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阿拉爾市意興建材銷售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位于阿拉爾經濟技術開發區二號工業園區,項目區中心地理坐標為:N 40°36′31",E 81°11′32"。
本項目占地面積14716m2、總建筑面積1219.6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混凝土攪拌站、砂石堆場、停車場、沉降池、辦公室、宿舍、實驗室、食堂、地磅及庫房等。本項目建成后,攪拌強度C10-C30、抗滲等級S6-S10、抗凍等級F50-F200的各標號的混凝土20萬m3/年。
本項目于2018年由新疆綠佳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03.18取得第一師阿拉爾市環境保護局的批復(文號:師市環發〔2018〕20號)。
本項目總投資6000萬元,環保投資125萬元,環保投資比例2.08%。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查,項目無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本項目主要廢水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
生產廢水包括攪拌機清洗水、混凝土運輸車輛清洗水、地面沖洗水等,生產廢水沉淀后用作車輛設備沖洗水、生產用水或灑掃抑塵用水,循環利用,做到零排放。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回用(綠化等)、不外排。
2、廢氣
針對砂石料堆場粉塵,在堆場修建高度約2m的擋風圍墻,并在堆場上用篷布等進行遮蓋;
攪拌樓封閉并安裝布袋收塵器,收塵直接作為原料送入攪拌機,排氣筒高度約為23m;
水泥、粉煤灰筒倉安裝布袋收塵器,收塵仍作為原料存入筒倉,排氣筒高度約為23m;
針對運輸車輛起塵,企業對廠區主要道路、停車場進行地面硬化,并且適時適量的灑水。
企業在攪拌機處安裝1臺布袋除塵設施,8個筒倉每一座安裝1臺布袋除塵設施,共9臺。
針對食堂油煙設置處理效率60%以上的油煙凈化裝置,風機風量大于2000m3/h,廢氣經治理后引至屋頂排放。
3、噪聲
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企業對攪拌機樓和門窗材料選用隔聲效果好的材料,在噪聲傳播過程中減少其強度;設備間設隔聲門窗,機泵設備安裝消聲器降噪;選用低噪聲設備,減少噪聲產生合理廠區布局,加強綠化。
項目區附近沒有風景名勝、文物古跡、自然保護區、人口集中居住區等環境敏感目標分布。
4、固體廢物
收集的粉塵混凝土/沉淀池沉渣等,廠內綜合利用、不外排。
生活垃圾定期送往園區垃圾指定堆放點,再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四、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本項目廠區內產生的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回用于綠化、灑掃抑塵或生產等,不外排。
2、廢氣
監測期間,本項目水泥、粉煤灰筒倉有組織排放的粉塵均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高度約為23m;無組織粉塵排放濃度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標準要求(1.0mg/m3);食堂油煙排放濃度均滿足《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2.0mg/m3的限值要求。
3、廠界噪聲
監測期間,本項目四側廠界測點晝、夜間等效聲級測定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3類區標準。
五、驗收結論
阿拉爾市意興建材銷售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文件提出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環保設施正常運行,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同意通過環保驗收
六、后續要求
1、市政污水管網接通后,盡快實現生活污水的納管。
2、加強環保設施的日常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3、進一步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完善各類污染物防治措施運行臺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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