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師阿拉爾市專職人民調解員選任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加強第一師阿拉爾市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師司發〔2019〕20號)和《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專職人民調解員選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師司發〔2020〕13號)文件要求,現面向社會選任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師市轄區擬選任專職人民調解員236名。其中,師市本級人民調解組織(包括師市人民調解委員會、派駐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師市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26名,各團鎮(街道、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團鎮(街道、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基層連隊(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工作室210人。
二、選任條件
(一)申報專職人民調解員應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非公職人員或公職退休人員
2.擁護黨的領導,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遵紀守法,公道正派,熱愛人民調解工作;
4.年齡在20周歲至65周歲之間,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有一定法律知識基礎;
6.優先選聘對象:
(1)轄區內戶籍居民;
(2)專家學者;
(3)退休的法官、檢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員、行業主管部門人員、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人員;
(4)連隊(社區)落選的“兩委”人員、退伍軍人、網格長、聯戶長;
(5)法學專業大學畢業生;
(6)信息化人才及熟練掌握電腦、新媒體操作的人員;
(7)具有心理咨詢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不得參加選聘的人員:
1.受到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行政事業單位辭退且未滿5年的人員;
3.在職公務員、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及享受財政津貼補貼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人員;
5.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名單的人員;
6.經師市專職人民調解員選任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為不適合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人員。
三、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職責
1.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積極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線索,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將糾紛化解在基層,防止矛盾激化;配合網格長、網格員做好網格化管理工作,做好網格內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化解工作;
2.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獲悉糾紛信息要主動介入,在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和調查了解有關情況的基礎上,通過說服、教育、規勸、疏導等方式方法,促進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督促當事人及時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人民調解員對當事人主動申請調解的,無正當理由不得推諉、不受理;
3.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注重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4.做好師、團、連三級綜治中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報告;積極聯系墾區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工作;
5.協助做好法律服務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協助開展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公證服務等法律事務;
6.做好報告登記工作。主動向所在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報告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情況,認真做好糾紛登記、調解統計、案例選報和文書檔案管理等工作;
7.參加培訓學習。自覺接受司法行政部門日常管理和基層人民法院業務指導,嚴格遵守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規定,積極參加各項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
四、選任程序
(一) 報名時間、方式。5月26日—5月31日,師市轄區全面開展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工作,報名方式分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兩類。
組織推薦:相關單位(部門)按照要求組織推薦。
個人申請:有參選意向的人員,在公示時間內,到所屬各團鎮、鄉,各街道專職人民調解員選聘專班報名。攜帶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三個月內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體檢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藍底正面照片2張。
(二) 資格審査。6月5日前,推薦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單位(部門)和各團鎮(街道、鄉)專職人民調解員選任專班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道德素養、遵紀守法、工作經歷、生活交往、身體健康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三)資格復核。6月10日前,師市專職人民調解員選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初審合格人員、組織推薦人員進行復核。
(四) 選聘筆試。6月12日前,師市專職人民調解員選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復核合格人員進行書面考試,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文化知識。考試題庫于6月1日起發放,參加考試人員到報名點或駐地司法所領取,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擬任公示。6月20日前,師市專職人民調解員選任工作領導小組和選任專班綜合資格審核情況、考試情況,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確定公示人員名單,在第一師阿拉爾市政府網站、《塔里木日報》公示,各團鎮、鄉,各街道專職人民調解員選任專班將公示人員名單通過公示欄、微信群等方式進行公示。
(六)上崗培訓。6月25日前,組織公示無異議人員上崗培訓,培訓合格的列為擬任專職人民調解員。
(七)正式聘任。6月30日前,與擬任專職人民調解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履行聘任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實行一年一聘。
工資待遇:專職人民調解員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案件補貼三部分組成,月基本工資2200元;績效工資600元;案件補貼指專職人民調解員在完成績效考核工作任務的基礎上,超出工作任務指標的按照“一案一補”標準享受案件補貼。試用期內只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績效工資和案件補貼。
五、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一團司法所,阿熱孜古力·依斯馬依力,2312148、13779804340
二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二團司法所,張志強, 2320148、13565689748
三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三團司法所,陳河新, 2330148、13199976796
四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四團司法所,張杰明, 5581633、13999672508
五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五團司法所,蔣海燕, 6715148、13579112516
六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六團司法所,李華英,6816148、18999661551
七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七團司法所,魏磊, 4978148、15999416367
八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八團司法所,鄧魏, 4987148、18963880961
九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九團司法所,吳建, 4920148、13657561307
十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十團司法所,李鳳嬌, 4901148、18167525765
十一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十一團司法所,古麗波斯坦·奧斯曼,4940148、13657587902
十二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十二團司法所,王振毅,4911148、15026276662
十三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十三團司法所,史靜, 4931148、18799936618
十四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十四團司法所,宮江山,4951148、15099273686
十六團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十六團司法所,杜峰, 4992148、13649973819
青松路街道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青松路街道陽光社區一樓大廳,周李勛,4688825、18095878520
幸福路街道和塔水處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幸福路街道綜治辦,王瑩霏,4616193、18196323023
金銀川路街道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金銀川街道綜治辦,張曉瑛,15699108557
托喀依鄉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托喀依鄉司法所,周星,4901148、13779475677
水工處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水工處司法所,張雪梅,6350148、13279762986
銀海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銀海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原阿克蘇市第一師社保大樓),馮蘇琴,
15003056691
經濟技術開發區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阿拉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三樓社會發展局(塔里木大學南門對面大學生創業園),韓宇,4688099、18899236166
報名咨詢電話:師市司法局基層科 4677108
第一師阿拉爾市專職人民調解員選任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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